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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实务讲座|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杨志伟律师在湖大开讲《律师的民事诉讼思维与诉讼策略》

时间:2025-03-22 浏览量:


   2025年3月19日晚19:00,杨志伟律师在湖南大学北校区阶梯教室103以“律师的民事诉讼思维与诉讼策略“为主题展开讲座。杨志伟律师现任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理事会副理事长,律所基础实施投资建设专委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长沙市国资委“国资国企法律咨询委员会”专家委员;湖南商事调解协会理事、长沙市常宁商会常务副会长等职务。持有律师执业证和湖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建筑房地产专业律师证,拥有法律、造价、财会、证券等复合型知识结构。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重大基建项目投资、工程总承包EPC、PPP与特许经营、建设工程、收并购等经济领域的诉讼和非诉法律实务。诸多法学院学生到场聆听,现场气氛热烈。



律师授课

   首先,杨志伟律师以自己曾在实践中处理过的一个案子引入,引发同学们的思考,在与同学们互动后,杨律师点明,本次讲座的中心就是围绕实务案例跟同学们分享关于民事诉讼的思维和策略。杨律师强调在争议解决的实务中,最重要的核心理念就是认识人,尤其是认识到人的选择和不可控性,从而才能采取正确的方式处理案件。



   接下来,关于民事诉讼思维方面,杨律师指出,当我们代理案件时,面对的不是法条堆砌,而是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与人性战场,所以民事诉讼的基本思维就是要在复杂错综的案件中迅速抓到争议焦点,敲定代理思路。最先需要做的就是明确客户的目标,诉讼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抓住主要矛盾,可以从证据方面入手。杨志伟律师以实务中华侨公司的案例说明了证据的完整性、必要性、直观性,并且也关注了证据的庭前准备工作,指出证据编排和呈现的核心就是要以诉讼请求为指导,达到直观化和清晰的逻辑结构这两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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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志伟律师认为民事诉讼策略是针对民事诉讼案件制定的起诉或者抗辩的总体方案,诉讼是一个残酷的零和博弈,诉讼策略的选择贯穿争议解决的始终。诉讼策略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以什么案由起诉?诉哪些主体?怎么提诉讼请求?考虑以什么案由诉,实际上就是考虑以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诉,相应地,陈述事实的逻辑也要按照对应的法律关系来进行,才能保证逻辑的自洽。如果案由错了,那就会导致请求没有基础。在实践中,诉哪些主体一般遵循以下两个"凡是"原则:凡是跟责任承担有关的,一般都应列为被告,跟程序要求和查明事实有关的,一般列为第三人,凡是不太确定要不要承担责任的,可以列为被告,宁可多列,不可少列。提诉讼请求时,一是注意请求内容和案由的匹配;二是注意请求内容的依据是否明确以及内容的逻辑性;三是注意请求内容的可执行性。

授课结束

   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杨律师耐心解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良多。



讲座心得

   参与《律师的民事诉讼思维与诉讼策略》讲座,犹如推开一扇全新的知识大门,为我在法律领域的认知带来诸多启发。

讲座中,讲师着重剖析了民事诉讼思维的独特性。其强调从案件事实出发,以法律为准绳,全面且细致地梳理线索,构建逻辑严密的论证体系。这种思维方式让我认识到,在民事诉讼中,清晰的事实脉络与准确的法律适用是胜诉的基石。

这场讲座不仅拓宽了我的法律视野,更让我明白作为法律从业者,应不断磨砺民事诉讼思维,精准制定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我会将所学知识融入日常学习与实践,努力提升自身专业能力。

——2024级法律硕士(非法本)王佳乐


   今天,我参加了律师的民事诉讼思维与诉讼策略的讲座,犹如开启了一场法律思维的深度之旅,让我受益匪浅。

讲座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律师杨志伟老师提到的“以终为始”的思维模式。在处理案件时,要从最终的诉讼目标出发,倒推每一个步骤和策略,确保每一步都为最终的胜利奠定基础。这种思维方式打破了我以往对法律问题的线性思维,让我意识到诉讼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局把控。

此次讲座不仅提升了我的法律素养,更让我学会了如何像律师一样思考和解决问题。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尝试运用这种思维模式,以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方式应对各种法律问题。

——2024级法律硕士(法本)刘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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