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前沿

1.发端 (1897~1926)

1897年9月,湖南时务学堂建立,开设西学,主张“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同年10月,巡抚陈宝箴在吴大澄巡抚湖南期间设立课吏馆基础上改定《湖南课吏章程》,成为法政官校的开端,较光绪二十八年诏示各省设立课吏馆,早了5年以上。光绪三十年,湖南开办仕学馆是为湖南大学法学院之肇始。1906年,清政府法部奏请专设法政学堂,并在课吏馆内增设仕学速成科。湖南遂在仕学馆附设法政速成科,并创办法政学堂,在又一村贡院兴建校舍,先假储备仓曾氏试馆开办。光绪三十二年同时开学。光绪三十四年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改为法政学堂官校;原法政学堂改为法政学堂绅校。前者令月选分发候补各员肄业;后者考选地方绅士入学肄业。宣统二年,官校、绅校合并为湖南官立法政学堂,迁入贡院新校舍。次年,武昌起义,学堂被军队驻扎停办。民国元年,原官校不复存在,原绅校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学校,乃迁肇家坪,租民房开学。

宣统二年,景贤学堂改为景贤法政学堂,堂址在原岳麓书院屈子祠。民国元年,改名为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学校。

1913年,第一,第二法政学校合并,改名为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原第二法政学校称为分校。辛亥革命后成立的湖南法律学校,初为私立,旋改湖南公立法律专门学校。1914年并入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称南分校。原第二法政学校称北分校。

1926年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与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湖南公立商业专门学校合并成立湖南大学。法政专门学校成为湖南大学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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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盛 (1926~1953)

1926年2月,湖南大学成立法科,俞峻先生任法律系主任。时有法科教师20人,数量为理工法商四科之冠。教员多为留学生,其中以留学日本者居多。1927年四月,湖南省政府明令取消湖南大学,仅留理、工两科,法、商两科并入中山大学。1928年四月,省政府决议恢复湖南大学,设文、理、工三科。其中文学院分中国文学、教育、政治、经济四系。1941年国立湖南大学奉教育部令改文学院为文法学院,原有之哲学教育系暂时停办,增设法律系,由李祖荫先生任法律系主任。1945年文法学院分立。文学院除中国文学、外国语文学外,增设历史学系,其余法律、经济、政治三系均隶属于法学院,由李祖荫先生担任法学院院长兼法律系主任。1949年10月,湖南大学被解放军接管,湖南省临时人民政府、长沙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化接管部重新调整了部门院系负责人,李达教授被任命为社会科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1949年12月11日,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同意私立民国大学并入湖南大学,民国大学法律系并入湖南大学法律系。1949年后法律学系取消了旧法学课程,停开了不必要的选修课程;新开法学专题研究、马列主义国家论、国际法原理、新司法经验制度与判例、政协文献研究等课程。1951年徐铸教授担任法律系主任。1953年,全国进行院系调整,湖南大学被撤消,社会科学院的政治、法律两系师生被调往武昌中南政法学院。

1926~1953年间是湖南大学法学蓬勃发展的时期,法律系在李祖荫教授、李达教授的主持下,广揽名师,当时法学界的许多知名教授都先后任教于此。其中讲授民法的李祖荫教授、黄右昌教授、戴修瓒、赵宝义教授,讲授刑法的王觐教授、俞峻教授,讲授国际法的丘日庆、翟楚、江之泳教授,讲授法理学的李达教授,讲授罗马法的周楠教授均属各自领域的权威学者。为了培养学生的司法实践能力,法律系还从司法实务机关聘请了许多兼职教授。名誉教授有国民党元老居正、时任武汉大学校长的著名国际法专家周鲠生等。

当时的湖南大学法律系培养学生重质不重量,在教学上侧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法律系于1943年设立了模型法院,以为诉讼实务实习之所。1941年设立民众法律顾问所。凡面询函问者都详加答复,社会效果颇好。据1947年的统计,当时的法律系共有专任教授6人,兼任教授5人,助教3人,共14人,教授数量较一般科系要多,有较高的师生比。湖南大学法律系从1945年到1949年毕业的学生分别为8人、30人、39人、47人、45人,总计169人,其中通过当时颇为难考的国民政府司法官高等考试者1945年为5人、1946年为25人,1947年为36人。当时的湖南大学法科学生多在湖南省各司法机关担任重要职务,为湖南省的司法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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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建 合并复兴 (1987~2000)

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成立法律系,由刘定华教授担任系主任,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英语好、懂经济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金融战线输送了大量法律实务人才。1998年湖南大学成立法律系。2000年湖南大学法律系与湖南财经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了湖南大学法学院。

2000年以来,法学院充分利用多方面优势在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引进师资、扩大办学规模、培养优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湖南大学法学院人才汇集,师资雄厚,已经形成以教授、副教授、博士为主,老中青相结合的法学教育和研究的人才梯队。在学术研究方面,每年承担着大量的国家、省(部)级课题,在学术著作出版、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其学术成就备受同行瞩目。学院十分重视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研究机构、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英国、丹麦等国及欧盟之间在学者互访、合作研究、交换图书资料以及互派学生等方面取得了持续、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民商法、法理学等优势学科,拥有金融法研究所、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中心、国家级司法鉴定中心等多个科研机构和一座藏书数万余册的法律图书馆。2004年,研究生招生人数超过本科人数,标志着法学院正向研究型学院大步迈进。复兴湖大法学,创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的一流法学院正成为当前法学院全体师生的历史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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