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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 | 聆听先哲思想,感悟法的精神:法学2202班开展《论法的精神》读书会

时间:2022-11-18 浏览量:

图 | 虎大伟

文 | 韩东瑜



2022年11月15日晚,为了营造阅读法学经典的氛围,帮助同学们感悟法的精神,湖南大学法学院2202班在法学院305教室开展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读书会。本次活动邀请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担任指导老师。法学2202班全体同学参与本次读书会。宣传委员钟文涵同学担任主持人。



读书会伊始,蒋海松老师点明了《论法的精神》对于人类历史的重大影响力,并建议同学们了解孟德斯鸠的整个思想系统,从中选取专题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此外,蒋老师还建议同学们了解孟德斯鸠对于中国的看法及其影响。



下一个环节中,同学们进行了小组成果的汇报展示。第一小组的张梦婷、章黎婧、程方舟、冯宇轩、孙含奇五位同学介绍了孟德斯鸠的生平以及本书的创作背景。蒋老师充分肯定了全组参与的展示形式,但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之处,建议同学们要学会研究性阅读,引用权威资料,进行专业考证,从中西时空差异的角度感受孟德斯鸠的思想所带来的震撼。

第二小组的张瑞、黄海芳、乌丽凡、荀荣玥、吴欣怡五位同学分析了法与其他事物的关系并进行了延伸思考,重点是孟德斯鸠“法的精神”“自然法”等概念。蒋海松老师对同学们较为深入的思考和对学术文献较为娴熟的运用给予了高度赞扬。然后他进一步探讨了孟德斯鸠“法的精神”学说,认为“法的精神”存在于法律和各种事物的种种关系之中,其实质乃是对于事物本质的探寻,它既重视理念的逻辑,也强调理念在经验世界的实现。

接下来第三个小组的虎大伟同学结合板书介绍了孟德斯鸠政体观,阐释了由政体性质引申出来的法律及其原则。杨爱同学进行了细节上的补充。




在自由讨论这一环节中,李淼兰同学提出“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有什么区别”这一问题,蒋老师从两者的法律状态、社会结构、精神原则等方面给出了细致的解答。伍丹丹同学提出“法是被创造还是被发现的”这一疑问,蒋老师指出两者是相互统一的,立法者也是发现者。



最后,蒋老师对本次读书会进行了整体的评价,并为表现优秀的同学分发了《法治的细节》《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刑罚的历史》等书籍以资奖励,并期待同学们今后继续与法学经典携手同行,在经典阅读中滋润心灵,成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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