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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喜获湖南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项

时间:2017-05-18 浏览量:

近日,湖南省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公布,我院聂资鲁教授的论文《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和徐涤宇教授的论文《单方允诺的效力根据》喜获二等奖。据悉,本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主要从我省2013和2014年的社会科学成果中评选产生,本次共计评选各类优秀成果99项,其中法学学科一等奖1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2项。 聂资鲁教授的成果将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立法摆在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现在与未来的总体坐标上进行全方位研究与探赜,是我国第一次全面、系统、深入探讨防止公职人员利益冲突立法理论与实践的力作,同时将国外立法模式与内容,结合中国反腐败法制的历史演进进行动态透视和纵横比较,在世界“反腐败国家立法”研究中都具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战略意义。该成果在《中国法学》发表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包括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等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成果被多家媒体报道和转载。

徐涤宇教授的成果作为对单方允诺制度之法律史与比较法、法技术与法价值等方面与层次的综合研究,填补了我国对单方允诺制度系统、深入研究的空白,深化和丰富了对法律行为理论、债因理论的研究。同时,也廓清了合意主义解释范式的边界和契约原则的作用范围。在立法与司法实务层面,将为我国民法典编纂中立法者“重述”相关规则时的提供重要理论支持,也是我国司法裁判中合理解决有关悬赏广告等问题的纠纷时,司法者赖以说服当事人达致“案结事了”之效果的重要推理支撑。

据统计,2010年以来我院共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4项,其中一等奖1项(法学),二等奖6项(法学5项,公共管理1项),三等奖7项(法学4项,公共管理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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