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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申请2014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法学院留学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8-09 浏览量:

根据我校与罗马第二大学(Università degli Studi di Roma Tor Vergata)的合作协议及信息反馈,我院2014年可向该校继续推荐学生攻读 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赴意大利罗马学习。为做好该项目工作,现将2014年推荐及选拔相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派出时间:2014年秋季。

2. 派出方式:攻读 博士学位(一般为4年,本科生为5年硕博连读)、联合培养博士生(一般为1年)。

3. 费用:免学费和注册费,食宿、国际旅费、医疗、保险等其他费用自理(该费用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高水平计划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 我院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2012级博士研究生。

2. 语言方面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了我院开设的意大利语课程学习(一学年)。

(2)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意大利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中级班)。

(3)参加雅思(学术类)、意大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三、申请程序

1. 2013年5月份由罗马法系研究中心组织选拔考试,考试内容为意大利语及罗马法专业知识,具体办法和时间请关注研究中心网页。

2. 我院择优向罗马二大推荐。

3. 2013年6月份罗马二大组织入学考试,考试方式为skype视频考试,考试内容为罗马法,语言为意大利语。

4. 罗马二大确定录取名单。

5. 被录取人根据外方要求提交研究计划等材料(英文或意大利文)。

四、联系方式

如有相关事宜咨询,请与罗马法系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 张红老师

电子邮箱: iusroman2007#gmail.com(#换成@)

五、其他事项

1. 本合作项目最终确定录取的我校学生将由学校选拔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

2. 为确保学校与国外院校合作与交流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经学校协议或合作院校相关项目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

3. 学生应正确处理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的关系,在国家公派留学与就业中做出慎重选择,经学校选拔推荐并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得申请退出。

湖南大学法学院

罗马法系研究中心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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