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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饶力明处长来院讲学

时间:2015-06-1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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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8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处处长、高级检察官饶力明来院讲学,在法学院305作主题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探讨”的讲座,郭哲副教授主持讲座。饶力明处长是中国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理事,还担任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省社科院等高校及研究机构客座教授、研究员,同学们慕名前来,讲座现场异常火爆。

讲座从职务犯罪发生原因讲起,即思想根源说、体制根源说、经济根源说三大类。而预防犯罪的机构主要为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预防腐败部门、各级纪检组、纪委,多通过教育、监督、制度的方式来预防腐败。回顾我党反腐败法律历程,经过了权力反腐、运动反腐、法制反腐、制度反腐四大阶段。对于当前的制度反腐而言,预防腐败是至关重要的,本次讲座的重点在于探讨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方法。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方式主要是职务犯罪预防调查,可分为分为案件性、项目性、预防性预防调查三类。预防调查与初查、侦查的差别在于目的、对象、方法、工作的启动点不同,它可以将一些初查的手段引入调查中,面对反腐反贪局的举报信息模糊和侦查后没有效果、又打草惊蛇的两大困境,预防调查能达到掩饰侦查的效果。然而,当前专业化预防存在立法滞后、规则偏少、观念陈旧、职责不清、程序不明、能力不强、评价不一、效果欠佳的困境,其建设亟待加强。人才是制度和执行力的载体,要从大力提升他们的素质着手,引导他们了解国家最新政策,培养集办案专家、社会活动家、演讲家、作家等复合型预防人才团队。

最后,饶教授指出,惩治是最低的预防。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应该加大实名制和财产公开制建设力度,加大普法力度,制定与实践结合的、实实在在的法律,最终实现标准、程序、责任的制度统一。

(申华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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