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司发通(2001)057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建设法治中国为目标,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5年9月20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其他参加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否则主持人或参加人申报材料无效。
3.申请课题,原则上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课题组;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课题题目:《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适当变动;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
6.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7.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同一或类似研究内容的课题。
9.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司法部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报材料请从“司法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登录“司法部课题管理”专栏后直接下载。
(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0份(含原件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只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
五、申报时间
2014年6月25日开始,2014年9月2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寄送
收件单位: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 编:100020
邮寄方式:一律采用中国邮政EMS方式寄送。
联 系 人:吴玲 庄春英 郑丽娟 姜楠
联系电话:010-65152726 010-65152728
010-65152749 010-65152794
传 真:010-65152794
E-mail: ky2726@sfbyjs.com
附件:
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三日
2014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 课题指南目录
一、重点课题
1. 法治社会建设研究
2. 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研究
3. 行政法实施保障机制研究
4. 中国特色轻罪体系建构研究
5. 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相关问题研究
6. 城镇化进程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7. 基本养老保障实现的法律机制研究
8. 国家空域权问题研究
9.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研究
10.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变迁及其当代价值
二、一般课题
11 .我国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研究
12 .两岸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比较研究
13 .西部地区法治生态研究
14 .司法知情权及其限度研究
15 .廉政立法研究
16 .反残疾人歧视立法研究
17 .法律规范的冲突及解决
18 .自然法传统与法治的道德基础
19 .我国边疆法律治理的历史经验考论
20 .我国选举法相关问题研究
21 .我国立法公众参与制度研究
22、我国女性权利保护相关问题研究
2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24 .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研究
25 .行政机关裁决民事争议制度构建
26 .给付行政法原理研究
27 .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28、我国戒毒制度的完善
29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修改相关问题研究
30 .暴恐案件的刑事司法对策研究
31 .期待可能性之理论与实务研究
32 .未成年犯的危险性评估及矫治对策实证研究
33.《网络犯罪公约》与我国刑事政策研究
34 .职务犯罪研究
35 .我国社区矫正立法研究
36、劳动争议处理裁审关系研究
37 .司法审判中的舆论应对问题研究
38 .心理测试技术在诉讼中的应用研究
39 .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的完善
40 .云端鉴识取证的障碍分析与应对策略研究
41、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惩戒制度研究
42 .中国自贸区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43、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
44 .多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45 . P2P网贷平台风险法律防控机制研究
46.我国信托登记立法研究
47 .集合物担保制度研究
48 .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利益的法律保护研究
49 .安宁权问题研究
50 .家庭财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51 .我国信义义务适用范围研究
52 .电子支付市场法律规制研究
53.城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
54 .民间融资法律规制研究
55 .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法律规制研究
56.上海合作组织贸易与投资便利化法律问题研究
57.国际金融市场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
58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我国应对研究
59 .我国节能减排监管机制研究
60 .生活废弃物处置法律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