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民族教育重点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急需项目三类。其中重大项目12项,一般项目18项,急需项目5项,资助额度分别为20-30万元、10-20万元、10万元左右。
二、课题有关要求
1.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含本中心或其他单位)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本年度项目。
3.研究期限:重大项目、一般项目为1至3年,急需项目为半年至1年。课题最终成果须由教育部民族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鉴定并同意后方能发表和出版。课题成果所有权归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著作权归课题组。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1.课题申请人应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须在《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详见附件)的范围内选题,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3.重大项目需参加现场答辩。根据申报情况,部分项目可以委托(合作)方式开展。
4.申请者须如实填写《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申请•评审书》(可在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官方网站下载,http://mjzx.moe.edu.cn/edoas2/nationality/index.jsp),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承诺提供研究条件和承担课题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后,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纸质版寄送至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mjzxzy@moe.edu.cn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邮编100816,联系人及电话:米玛嘉措010-66090798,18810575188。
教育部民族教育司 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
2014年7月14日
附件:2014年度全国民族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一、重大项目
1.内地民族班教育管理服务实践研究
2.双语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
下设民汉双语教育理论、政策和实验研究,双语教育国际比较研究等子课题。
3.不同地区中小学双语教育效果比较研究
4.民族教育育人规律研究
5.民族地区中小学理科教学质量及监测体系研究
6.民族教育资源建设研究
7.民族地区教师贡献及待遇研究
8.民族地区高校民族类特色学科专业建设研究
9.民族地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宗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研究
下设伊斯兰教、藏传佛教对学校教育的影响研究等子课题。
11.民族地区与内地省市教育交流与合作研究
12.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创业研究
二、一般项目
1.提高学校民族团结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
2.民族特困地区基础教育发展研究
3.推进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
4.民族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
5.民族学校办学特色与发展定位研究
6.民族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情况调查研究
7.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双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建设研究
8.民族地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践研究
9.高校预科教育综合改革研究
10.少数民族学生心理特点及学习规律研究
11.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高校学科结构调整改革研究
1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研究
13.民族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研究
14.学校教育在传承跨境民族文化中的作用研究
15.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理论的探索和实践研究
16.高校声乐教学中的中国少数民族歌曲作品创作研究
17.少数民族学生理科学习的国际比较研究
18.中外民族教育政策比较研究
三、急需项目
1.新疆少数民族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研究
2.内地民族班民族团结教育典型案例研究
3.内地民族班招生制度改革研究
4.民族地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5.新疆兵地教育融合发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