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办法
一、接收名额:
学术学位:
法学:10-20人
行政管理:10-20人
政治学:2-4人
专业学位:
法律(非法学)10-15人
法律(法学)10-15人
二、申请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2015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有创新意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三、申请材料:
1.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成绩排名情况,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2.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
3.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4.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5. 3000-5000字的自述材料(面试时提交)。
四、面试安排
1、学院于9月25日下午公布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名单。
2、9月29日下午组织第一次面试,10月12下午组织第二次面试,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最好提前打电话告知参加哪次面试)。
3、面试采取抽题与随机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含英语口试)。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五、拟录办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降序录取。
龙老师、赵老师:8882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