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另设以学院党委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全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法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备注
|
法学[0301]
| 340
| 55
| 55
| 90
| 90
|
|
政治学[[0302]
| 340
| 55
| 55
| 90
| 90
|
|
公共管理[1204]
| 390
| 60
| 6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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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
| 315
| 45
| 45
| 85
| 85
| A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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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60
| 40
| 70
| 70
| B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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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1252]
| 160
|
| 45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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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细则
1、复试小组名单:待定
专业大体分组:法学(52人)、法硕(全日制52+10人,非全日制84+47人)、公共管理(学术型19人)、政治学(12人)和MPA(61人)。
英语单独分组举行,分4组。
2、资格审查(具体要求附件)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地点:法学楼模拟法庭。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1)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
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具体课程见招生简章),专业综合面试140分。
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稍后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注:公共管理硕士(MPA)笔试100分(专业课80分+政治理论20分)。
专业笔试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16:30。政治理论笔试:3月19日下午16:30-17:30。
(2)专业综合面试
时间:3月20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法学院(具体教室见当日学院门口公告)。
形式:面试采取抽题(每人限抽两题,可选择其中一题作答)与随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分值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具体评分细则见后附表。
四、拟录取及调剂办法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总成绩高的优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未被法学专业录取的考生(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可以申请调剂到法律硕士(法学)(考生须在资格审核时登记是否接受调剂,未登记者视为不愿服从调剂。笔试须参加报考专业即法学的科目考试),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在招生计划余额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温馨提示:请考生看到法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后于3月15日前回复短信至0731-88823051(必须加区号),回复内容:已看到复试通知、参加复试、专业、姓名,切记写下姓名和专业。
联系方式:
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联系人:0731-88823051 联系人:龙老师
公共管理硕士:0731-88823051 联系人:李老师
法律硕士:0731-88821964 联系人:肖老师
法学院
2016.3.9
附:1、评分细则表
2016法学院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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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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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独立进行)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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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获奖、发表论文情况等。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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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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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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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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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是否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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