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录取的2015年在职攻读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刘柳明、杨珊珊、孙琼三位同学因个人原因,已提出自愿放弃的本次录取资格的申请。我院经研究决定,拟补充录取肖翠琼、周莉、王庆杰同学为2015级在职攻读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