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我院就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接受调剂事宜做出以下说明:
一、申请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限本科为法学专业030100)、法律硕士(法学)者,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者,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二)申请校内调剂者,初试成绩须达到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
(三)申请校外调剂者,原报考单位须为高水平大学或高水平科研机构,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和湖南大学复试分数线。
湖南大学2017年法律硕士复试分数线为:总分305分,政治50分,英语45分,专业一75分,专业二75分。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调剂者须登陆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依照系统要求的程序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
(二)同时须填写《湖南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调剂申请表》(见附件),发至湖南大学法学院朱老师电子信箱(568856246@qq.com)。
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另行安排复试,择优录取(调剂复试名单和时间另见法学院网站通知)。
三、联系人
朱老师:0731-88821964,13187001359,568856246@qq.com
陈老师:13975871321
调剂申请表.pdf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