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彭中遥老师在法学类CSSCI来源期刊《法学评论》2022年第3期发表论文《法典编纂背景下生态环境责任规范的体系化》。
文章指出,我国民法典中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责任条款的施行,有助于改变环境公益损害救济缺乏实体法依据的困局。但是,此种“借用”民事诉讼路径的追责方式存在局限,难以实现对生态环境责任问题的全面覆盖。当前我国环境法典的编纂,为生态环境责任规范的体系化构造提供了绝佳契机。民法典与环境法典理应协力应对生态环境责任问题,体现二者的“互惠性”“共治性”特征:一方面,应遵循并严格适用民法典已有的“绿化”规定;另一方面,环境法典应按照“风险预防—过程控制—损害救济”的制度逻辑,建立以公法为主导的生态环境损害综合预防与救济机制。此外,还应建立生态环境责任的识别、转化、追究及衔接机制,最终实现生态环境责任规范的体系化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