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汪全军副教授在CSSCI来源集刊《法学教育研究》第31卷发表教改论文《立法工作者人才培养问题研究》。
该文认为,立法工作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不可或缺的一员。然而,当前的法学教育却无法在法律知识、法治思维、立法技术以及职业伦理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升立法工作者的职业能力。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当下的法学教育存在严重的司法中心主义倾向。在此背景下,立法工作者培养活动存在立法学学科定位偏低、课程开设不足、教材侧重理论、师资力量薄弱以及教学方法单一等具体问题,并导致立法工作者人才培养与立法实践需求严重脱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可以采取提高立法学学科定位、强化立法学相关课程、编写立法学实用教材、优化立法学师资队伍以及丰富立法学教学方法等措施改善我国的立法工作者人才培养工作,进而推动建立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立法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