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晚,岳麓法学名家讲坛第16期于湖南大学法学院216会议室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孙晋教授应邀开讲“现代经济法:市场经济逻辑起点和公平竞争基本原则”。本次讲座由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黎四奇教授主持,湖南大学诸多教师、博士研究生以及硕士研究生到场聆听。
主持人黎四奇教授首先对孙晋教授莅临本次讲座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孙晋教授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发改委与武汉大学共建基地——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亚洲竞争法协会(ACA)常务理事,代表性专著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法律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基本原理与中国实践》、《中国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发展研究报告(1980-2015)》等。
讲座伊始,孙晋教授以简明通俗的例子阐述了“逻辑起点”含义,并强调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法的逻辑起点。接着孙晋教授提出一个问题:“中国经济法的产生是偶然还是必然的呢?”他认为,经济法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历史契机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恢复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经济法是经济现代化和制度现代化二者结合的必然制度。孙晋教授同时提出经济法的发展阶段性非常明显,总体上可以分为长期处于政府主导资源配置培育市场阶段与当下正在进入的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自主和反馈阶段两大阶段。
接着,孙晋教授论述了中国经济法在转轨时期40余年发展若干经验:没有国家(政府)治理转型就不需要也没有法治,没有经济体制转型就没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就没有经济法,没有国家(政府)有形之手的限缩和控权就没有市场等,总结而言就是政府的中立控权加上市场公平竞争就可以得到经济法的良法善治。同时,孙晋教授也对经济法的目前的发展程度进行了反思,并提出一些观点,例如经济法的逻辑起点不是政府而是市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竞争,需要遵循市场规律等。
随后,孙晋教授提出了中国经济法面临的四个现实挑战。第一,现阶段主流理论满足于对政府干预经济权能的背书,不能满足对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指导;第二,大量政策和规范性文件长期替代法律;第三,法律、政策公平竞争基因缺失,法律质量及实施效果不能满足市场需要;第四,经济法与市场经济规律的匹配度不高,离“良法善治”还有根本性差距。孙晋教授特别提出了,经济法的发展存在授权有余而控权不足、市场竞争制度供给不足、注重政府忽略市场等问题。孙晋教授还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国经济法的新生的三阶段发展脉络。第一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以来新时代新论断赋予经济法新内涵、新目标;第二阶段,确立竞争法在经济法的核心地位;第三阶段,通过修订反垄断法打造“经济宪法”实现良法。
最后,孙晋教授概括了四点结论,第一,经济法因市场经济而生,是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又引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律;第二,经济法是调节、促进经济发展的两大变量;第三,经济法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代表行制度;第四,市场经济富民,经济法治兴邦,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讲座最后,黎四奇教授简明概括了本次名家讲坛的核心内容,再次感谢孙晋教授为大家带来一场经济法领域的精彩学术盛宴,湖南大学郑鹏程教授和湘潭大学陈灿祁副教授也就经济法的发展进行了评论和与谈。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