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高校纪检监察专业教师政治能力和专业水平,高质量推进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教育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联合举办了“全国高校纪检监察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根据培训安排,湖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先后派出展鹏贺、汪全军、肖艳辉、刘怡达等4位教师参与培训。在培训中,参训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立足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沿,集中学习了重要法律法规、实务工作内容以及《纪检监察学》《纪检监察原理》《监察法学》等9本学科统编教材的主要内容及教学重点,圆满完成培训课程。
7月15日上午10时,全国高校纪检监察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员座谈会在法学楼216会议室举行,学院邀请展鹏贺、汪全军、肖艳辉3位老师分享培训学习的收获与感想,法学院党委书记易骆之、院长黎四奇、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罗英出席会议,学院纪检监察相关学科多位老师参与座谈。
展鹏贺老师表示,纪检监察学科课程教学和科学研究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由于高校教师普遍缺乏对纪检监察实务的充分了解,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因纪律要求也难以充分参与高校教学科研,所以高校在进行学科建设时首先面临着人才队伍方面的困难。在本次培训中,中央纪委和国家监委的相关领导结合9本教材的内容,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纪检监察学科的理论框架和实践现状,对于高校一线教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课程体系重点和实践应用导向具有积极的意义。考虑到纪检监察学科的交叉融合特征,未来我校的纪检监察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也应进一步加大学科交叉力度,增设廉政、心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课程。
汪全军老师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他深刻体悟到,虽然纪检监察专业与法学专业存在一定联系,但其本质上是一套全新的知识理论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形成了极具中国特色的纪检监察体制,纪检监察理论是从建党以来特别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因此法学专业的老师在讲授纪检监察专业课程时不能简单套用法学理论,而应更多立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此外,结合培训中所介绍的纪检监察学教材来看,学院相关学科的人力资源有缺口,应加大师资力量投入配比,并通过畅通发展渠道等方式激发青年教师投身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热情,推动我校纪检监察学科进一步发展。
肖艳辉老师表示,在教学思维方面,纪检监察专业教师应克服传统思维惯性,避免陷入思维误区,要结合时代特点不断把握学科发展规律,通过科学研究和课堂教学助力纪检监察学科良性发展;在人才培养方面,建议针对本科阶段的学生进行基础性、复合性的通识教育,夯实专业基础、培养法治思维,针对硕士阶段学生重点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知识的传授,组织学生进行相关课题研究,同时应引导学生努力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在师资队伍方面,学校应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合作,通过选派教师挂职锻炼等方式使教师切实了解纪检监察实务工作,提升教师队伍实践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三位老师分享完毕后,与会人员进行了积极讨论。易骆之老师指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直在路上,应从制度出发不断推进纪法衔接,使其与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进一步契合,因此推进纪检监察学科的发展,需要法学学科发挥更大作用。黎四奇老师指出,建设纪检监察学科是新时代党和国家的一项重点工作,但其作为新兴学科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研究进路,因此到底要如何建设好纪检监察学科,是各位老师需长期思考并付诸实践的问题。罗英老师指出,在国家大力发展纪检监察学科的背景下,国内多所高校卯足力气进行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们也应抓住机遇、克服困难,汲取兄弟高校先进经验,锚定目标、加紧建设。其他与会老师也纷纷发表意见,从学科发展现状出发,讨论了在现有框架下如何让纪检监察学科在法治轨道实现创新性发展等相关问题。
本次座谈会对于加强我院纪检监察师资队伍培养,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未来我院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极强化纪检监察学科建设,为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