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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专题学习会

时间:2018-04-28 浏览量:

4月24日下午,法学院在模拟法庭召开全院教职工大会,对《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进行了集中学习。

会上,屈茂辉院长带领全体老师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屈院长指出,《意见》的总体要求是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研究生导师必须满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三点基本素质要求,还要注重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屈院长还提到,今后法学院将按照《意见》要求,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具体而言将完善评价考核机制、明确表彰奖励机制、落实督导检查机制。屈院长说:“我们要按照《意见》要求,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注重研究生培养,对研究生负责。

李连友书记带领老师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后简称《释义》),重点研读分析了监察范围、监察机关的职责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李书记指出《释义》中提到了监察机关可依法调查教育单位管理人员、教育单位及其分支机构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从事与临时从事与职权相联系的管理事务的其他职员。这要求法学院相关人员务必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全面领会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且还需要完善工作流程,加强纪法贯通、纪法衔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保持清正廉洁,李书记说:“我们全院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监察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院内的自我监督,真正守住底线、远离红线,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

此次学习活动,使全院教职工全面了解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给相关导师在研究生教育与培养及学院教职工在日常职权行使方面树立了要求、提出了目标,加强了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的立德树人职责和法学院教职工的清正风气,为进一步提高法学院研究生的教育水平和法学院管理的廉洁高效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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