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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级院友刘斌:文武兼备的“全国优秀公诉人”

时间:2019-09-2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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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6岁的刘斌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立志成为一名“铁肩担道义”的人民检察官。2009年从中国科技大学法学硕士毕业后,进入安徽省检察院工作。

2017年2月,刘斌从全国数十位公诉精英中脱颖而出,成功闯入决赛,荣获“全国公诉标兵提名奖”、“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这是安徽检察代表队近十五年来最好个人成绩,这个成绩的突破更是刘斌自我的突破。2017年4月,在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后,2018年3月5日,被安徽省直妇工委评为第七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

刘斌曾感言:“擎着正义之剑,我以人民的名义公诉,唯有踏实工作、锐意进取、突破自我,才能练就铁功,让人民在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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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学期间,她始终以求知若渴、学无止境的问学精神严格要求自己。所撰写的《新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与完善》《新<公司法>转投资规定研究》等五篇论文先后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作为一名躬耕业务一线的检察官,她并没有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及法学理论的研究。完成的《关于适用强制医疗程序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发表于《安徽检察》,并入选“2014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库”B类(A类空缺)。她撰写的《检察职业良知“五坚持”》在安徽省检察院主题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中荣获一等奖。

2018年3月5日,安徽省直工委第七届省直机关“十大女杰”颁奖典隆重举行,安徽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刘斌同志荣获“省直机关十大女杰”称号,在颁奖的大屏幕上这样记述着:

八年公诉、永生挚爱

她用“全国精品抗诉案件”

展现公诉席上的“铁娘子”

睿智果敢、勇往直前

她用“全国优秀公诉人”

演绎竞赛场上的“角斗士”

勤学善思、笔耕不辍

她用数篇“全国核心期刊”论文

诠释学术路上的“新标兵”

她是实干型、学者型的80后女检察官

用青春和热血

矢志不渝追逐公平正义的光芒

刘斌,名字“斌”是“文武兼备”。刘斌公诉席上是“威武不屈”,业务竞赛上更是一位“拼命三郎”。

2015年,她主办安徽省第一件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倪某等十六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再审案,在最高人民法院书面意见认为倪某是否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依法界定,认定寻衅滋事的事实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不宜定罪处罚的情况下,充分论述、深度阐释,改变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发表了维持原判定性、量刑依法判处的意见,被终审判决采纳,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11年,她主办芜湖市原副市长刘某受贿案。2012年,她主办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某受贿案。2014年,她主办安徽省第一件铊投毒案——陈某故意伤害案……

面对诸多荣誉,刘斌平静地说:“我是如此平凡,却又如此幸运。如果说我个人取得了一些成绩,我认为这些都归功于组织的培养,归功于领导同事的关心帮助,归功于家人的理解支持,归功于这个重视女干部成长的伟大时代。荣誉越高,责任越大。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征途中,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我将不忘初心、不负芳华、拼搏进取、至臻至善,在知识结构上永葆青春,在工作实践中永葆青春,在生活方式上永葆青春。想成为一名真正的‘女杰‘,我一直在路上。”

(综合自 安徽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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