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生事务 >> 学工新闻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生事务 >> 学工新闻 >> 正文

基层法治实践新进展

时间:2021-09-12 浏览量:

为深入了解新时代基层法治实践的新进展,助力基层法治建设,自2021年7月中旬起,法学院基层法治实践特攻队成员董艳妃、刘禹杉、王美玉、何彦敏、于思媛分别赴所在省份开展暑期实习活动。

(一)

7月12日,小组成员董艳妃前往武义县人民法院,开启一个月的暑期实习生活。本次实习,她就职于民事第二审判庭,具体工作内容是:接收案件、排期开庭、送达法律文书、联系当事人、制作庭审笔录、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归档案件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不仅镶嵌在法院一楼大厅,更嵌在每个法院工作者的心里,每天都在提醒和指引着法官和书记员。尤其是在与法官一同工作数日之后,董艳妃对这句话有了更深的理解。法官对每个案件都极具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以保证对案件作出最准确的认识和判断。同时,书记员会妥善安排好一切琐碎事务,让法官能够更好地为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

为更好实施《民法典》,法院多次组织法官和书记员进行相关学习,主要形式是参加最高院主持的线上讲座。同时,法院还组织民庭法官到其他政府机关进行讲课,重点解说民事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这种“内外兼顾”的模式助推了民法典的实施。

另外,在此次实习中电子诉讼的普及也让人印象颇深。电子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几乎覆盖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这种新型模式“改变了部分民事诉讼行为的方式,但并未重构民事诉讼基本理论及规则”。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电子诉讼提供新的诉讼选择。小程序“浙江移动微法院”为法院与诉讼参与人的联系提供便捷。在这疫情再次反弹的夏天,“浙江移动微法院”的在线庭审解决了当事人无法按时到庭的问题。司法制度的阶段性飞跃无疑助力了民法典的实施。



董艳妃表示:“在这次实习中,我深刻理解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内涵。我也体会到现实与书本的巨大差异。原先,我几乎将书本上的知识视为真理,但将其真正付诸实践后,才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之大,过程之繁琐。从理论到实践,我领略了法律的另一番面貌。”


(二)

7月份,小组成员刘禹杉赴天津市日渐达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法务部进行实习,兼为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规划部等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尽管在公司的法务部实习不能像在法院一样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但是法务部依然有很多东西值得学习,尤其是很多有关经济、商业的法律问题,离不开持续的思考和推敲。

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与合同关系最为紧密,一方面要求民商法学知识足够扎实,另一方面也要求仔细、慎重与耐心。实习期间接手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将各部门提交的几百份合同文件按时间顺序分类整理并标出编号、列出清单。这项工作看似容易,却也需要一丝不苟地来对待,在公司之中尤为如此,一点点小小的差错都有可能引起多米诺骨牌瞬间倾倒般的效果,因此要慎之又慎。

在实习过程中,刘禹杉参与了法务部的月度例会,会上将各部门反映、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统一的回答和解释,并就整理出来的合同文件内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商讨出合理的解决建议反馈给有关部门。这些问题集中于民法领域,特别与《民法典》合同编、《公司法》和《劳动法》关系紧密。除此之外,《民法典》为电子合同的签署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更完善的指导,在例会和日常工作中都多次涉及电子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问题。


(三)

8月份,小组成员王美玉开始了在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的实习工作。经安排,她被分到了刑事审判二庭,从事法官助理的工作。刑庭的工作无疑是忙碌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案件会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不同程序,不同程序有不同的审判期限,所以案件必须要限期完成,这便需要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通过整理卷宗可以了解熟悉法官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还会发现很多法律问题及撰写法律文书的技巧。



起草判决书也是日常工作之一。判决书是以检察院的起诉书为蓝本起草的,对于速裁程序来说,判决书的起草较为简单;而简易和普通程序的判决书要有法官的判决理由和判决意见。法官老师在这方面进行了指导,王美玉也已经熟练掌握了不同程序判决书的基本写法,收获颇丰。

在刑庭实习中,会见到不同的年龄群体。在办理取保候审时,能看到刚过18岁的小青年,也能看到须发尽白的老人。对于青年人,总觉得惋惜,他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沾染了犯罪的污点;对于老年人,看着他们步履蹒跚还奔波办手续,总让人同情,可法律的底线不容侵犯,任何人犯罪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经过一个月的实习,王美玉感触颇深:“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这次的实践活动将成为我人生一笔宝贵的积累,它教会了我如何运用法律去帮助他人,如何运用法律坚守心中的正义,如何运用法律赢得他人的尊敬与信赖。这更坚定了我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以后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的信念,我将为此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


(四)

小组成员何彦敏于7月份在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暑期实践。民庭需要处理的案件较为繁重,内容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办公桌上堆放着大量的卷宗,法官人手一本民法典,对着电脑写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各类法律文书。办公室里,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分工,有序地完成自己的工作,立案、通知、送达传票、文书,庭审记录,整理档案、卷宗、归档等等,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在实习的一个月期间,她学会了整理卷宗、归档、修改判决书、打印材料、庭审记录,通过旁听开庭,何彦敏对法庭审判的一系列程序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体会到了法院人员的工作日常,受益良多。

自从民法典生效后,法院每周都会定期组织法官对民法典新增内容或修改内容以专题的形式进行学习和探讨,每周两到三次,学习过后,法官们都要书写心得。此外,平时法官们也会在空闲之时翻阅民法典、司法解释,加强对法条的熟悉和理解。在写判决书之时,法官们能够以民法典为主,结合相关单行法进行判决,较好地平衡了新旧法律条文之间的关系。此外,法院也会定期安排人员去社区和学校进行宣讲,通过观看普法视频、工作人员讲解的方式让社会大众也对民法典有所了解,这一做法有利于民法典的普及和实施。法院还会定期在公众号上推送关于解释和适用民法典的文章,供大众阅读学习。同时,法院顺应民法典的内在要求,真正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同时节约诉讼资源,法官在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庭前调解,解决纠纷。


(五)

7月27日,小组成员于思媛前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报到实习。第三检察部负责对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刑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执法活动的监督,除了外派至当地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该部门的实习工作主要是接收入民法院送达的刑事判决执行书,持续跟进刑罚执行进度,汇总登记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解矫情况。

根据科长的安排,于思媛在第三检察部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并在检察院系统录入档案信息。在整理卷宗的过程中,能通过阅读卷宗了解案件事实,探询犯罪心理及其动机,并更好的掌握刑法中的各项条文的适用范围。此外,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是第三检察部的工作重点。《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但其在基层的实践仍需要各地区的共同探索。虽无法前往社区矫正机构一探实情,但通过检察院系统以及收发的文件,亦可以从中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案由及其缓刑期限,这也使人认识到互联网时代法治建设的持续发展。

在汇总信息的过程中,于思媛注意到多数缓刑执行对象的案由均为危险驾驶罪。近些年,我国大力惩处醉酒驾驶等违法行为,各级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也纷纷在当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但仍有一些民众知法犯法,最终陷入囹圄之灾。从侧面也可反映出我国长期存在的“酒桌文化”难以根除,同时亦启示我们应持续加强普法力度,逐步建立起公众对法律的信仰。




通过这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基层法治实践特攻队获益匪浅,无论是理论知识的提高,还是实践技能的进步,成员们的法律素养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在解决法律问题的时候也变得更加成熟和稳重,有更为全面的考量。作为法学生,我们应当时时重视实践的重要性,不停留于书本,灵活运用自身所学去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法学素养,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文:董艳妃 刘禹杉 王美玉 何彦敏 于思媛)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