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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三下乡”暑期实践(6)|《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背景下湖南省行政审批改革的实践调研

时间:2020-08-25 浏览量:

2020年8月7至8月19日,由湖南大学法学院罗英副教授指导,石佳乐、柯廷昀、楚玉祥、金博涵四位同学组成的“湖南大学行政审批改革实践调研组”暑期三下乡实践团队通过网络开展线上调研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背景下湖南省行政审批改革的实践进行调研。



营商环境的改善对当下加快复工复产,保障改善民生起着重要作用。2019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我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颁布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强调了营商环境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对营商环境有着重要影响的行政审批制度却在经过多轮改革后仍存在事项杂、环节多、流程长、标准乱、监督弱的问题。

当下,由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各成员所在地距离过远,故本项实践第一阶段为在线上对湖南省政务服务网中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归纳研究,调查湖南省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情况。


(成员进行线上讨论、分配任务)


组员通过线上讨论,确定了调查方案,各组员都承担了归纳行政许可事项的任务。在电子政务快速发展的当下,湖南省的行政许可事项均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共28个省级政府下属部门共690个服务事项为归纳研究提供了便利。


(湖南省政务服务网)


经数天归纳,小组形成了湖南省现存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归纳表,并将excel表导入SPSS中,通过专业统计软件进行相关性分析,通过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调研报告,找出了湖南省行政审批制度中抑制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的制度因素。



行政审批是政府干预市场的重要工具,很大程度上影响当事人进入市场,开展营业活动。而这种干预,是出于对公共利益的维护。行政许可的基本逻辑过程是政府事先控制—许可—行政相对人获得从事某种民事法律行为的自由。在没有得到许可之前,市场主体就需要行政许可的事项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行政许可设置合理、相关机制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对市场主体自由的限制并不会扭曲市场、妨害公平,反而能起到规避自由竞争带来的垄断、负外部性、公共品、信息不对称等等问题,维护交易秩序的作用。但当行政许可设置不合理、运行不顺畅时,却有可能滋生腐败、催生行政性垄断、抑制市场活力,恶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经过一周多的线上调研,我们发现湖南省在行政审批改革后,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也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大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都可以通过网络办理,需要上门提交材料的次数大多压缩到两次以下,同时承诺办结时限也低于法定时限,都有助于当事人快速办理许可,进入市场。然而仍有一些行政许可设立依据不明,设立的必要性不大,存在违反《行政许可法》的可能,应当进一步改进。

通过本次线上调研,团队成员收获很大,不仅在宏观上了解了湖南省省级行政许可的概况,而且也提高了自身数据搜集整理能力。作为当代大学生,要积极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提高信息搜集整理、材料分析等能力,为国家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吕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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