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动态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研究生培养 >> 培养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5 浏览量:

各位博士研究生:

    为了鼓励优秀博士生潜心研究、致力于创新,进一步营造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南大学2019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选,主要面向学业成绩优秀、创新意识强、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三年级和四年级博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全日制脱产一年级和二年级博士生也可申报。根据我校博士生学制,评选对象可分成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

  (1)高年级组:2015级直博生、2016级普通招考博士生、2016级硕博连读生(1+4学制)、2017级硕博连读生(2+3学制)。

  (2)低年级组:2016级直博生、2017级普通招考博士生、2017级硕博连读生(1+4学制)、2018级硕博连读生(2+3学制)及低年级博士生。

二、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高年级组和低年级组博士研究生每组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80名。奖金为1.5万元/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在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突出,品行端正,无学术诚信不良记录。

  (三)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

        1.高年级组申请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201691日至2019630日):

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法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艺术与人文科学索引(A&H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以下简称重点期刊)上发表。

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SSCISCIA&H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SCDCS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在重点期刊上发表。

理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SCI分区为2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

工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学术论文只统计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作者以及通讯单位必须为湖南大学,且所有学术论文均须已正式发表。

        2.低年级组申请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201791日至2019630日):

文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校定重点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

理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SCI分区为3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工学学科申请者要求在SC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

学术论文只统计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论文,作者以及通讯单位必须为湖南大学,且所有学术论文均须已正式发表。

       3.往年已获得优博学校奖学金的博士生申请2019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科研成果统计时间区间为获奖当年71日至2019630日,且成果不与上次重复。

SCI分区采用中科院2018年大类分区(校园网范围内可免费访问www.fenqubiao.com,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都为:hnu_zjcr)。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

         1125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表》、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其他学术研究成果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应由导师审核并同意推荐;

         2.1210日前,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本学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后,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210日前,将《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研究生院,联系人:张春怡,88821224

        31212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原则进行评审,确定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

五、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获得者应勤奋学习、集中精力做好学术创新研究工作,及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在本学科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申请专利、进行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报奖,导师和学院应积极给予指导和支持。

六、申请者应如实填写《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所有奖学金、科研项目的申请资格,已获得的奖学金将予以追回,并依据《湖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各学院2019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表

3.湖南大学优秀博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122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