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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时间:2020-10-22 浏览量:

2016年9月通过2020年10月修订

为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成才环境,完善研究生培养的竞争机制,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思想品德良好。

3.在学制期间内在读,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学业条件

1.博士研究生

申请者要求在SSCI、SCI、A&HCI收录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中;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湖南大学学位委员会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上;或在CSSCI、CSCD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申报者必须以湖南大学名义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1篇(5000字以上公开发表),才具有申报资格。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综合测评分确定学生名单。计算方法见附件。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申报者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限A证),才具有申报资格。

法律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课程加权成绩两项指标确定名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限A证),加10分,加权成绩以教务系统的为准。

二、名额分配与评审原则

1.名额分配

名额分配根据以下公式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各年级各专业奖学金人数=学校当年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指标/在校学生总人数*各年级各专业人数

2.评审原则

按综合测评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名单。综合测评分数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一)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参评材料(发表论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加权成绩由研究生办提供材料)。

(二)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并在学院网站内公示初评结果。

(三)公示期间任何人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可以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实名举报。一经查证属实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综合测评分数高低依次替补。

四、其他事项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是科研成果不能重复计算。研究生在第一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可以使用攻读当前学位学制期间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如果该生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后,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以前评审时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三)博士研究生参评只能使用取得博士生身份后的成果,硕士研究生参评只能使用取得硕士生身份后的成果。

(四)存在以下情形者,不得参评奖学金申报: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公开发表的论文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考试舞弊;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已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未按时返校;自动退学;延期毕业;没有注册;未按时缴纳学费;长时间不在学校及其它违反学校管理的情形。

五、附则

(一)申请材料中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国奖资格,收回其全部奖金及证书,并给予学生严厉的纪律处分,由导师推荐学生参选的,还将追究其导师的连带责任。

(二)本细则由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研究生综合测评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分数=学术论文加分+课程考试规格化成绩

(一)发表学术论文加分的计算方法

级别

数量

SSCI期刊

湖大校定重点刊物(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非SSCI类外文期刊

CSSCI源刊、辑刊

CSSCI扩展版中文以及(北大)核心期刊

非(北大)核心期刊(5000字以上)

每篇计分

20

15

12

10

5

3

注:1.第一作者才计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计分时视学生为第一作者,且导师的署名单位必须为湖南大学。

2.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者的,在原计分分值基础上,增加30%的权重。

3.所发学术论文被三大检索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收录,视CSSCI源刊。

4.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湖南大学”,才可计算分值。

5.同一篇论文只计最高得分,不重复计分。

6.申报者必须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采稿通知单等不得作为计分的依据。

7.非(北大)核心期刊(5000字以上)的期刊不包括《法制博览》、《法制与社会》等被相关高校列入负面清单的期刊。

(二)课程考试规格化成绩的计算办法

课程考试规格化成绩以湖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数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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