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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导论】法学导论第三课:从经济法与民法看法学学习

时间:2017-09-21 浏览量:

编者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湖南大学法学专业作为省重点专业,旨在为我国现代化法治建设培育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基本的法律制度与相关政策,富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和治国人才。为帮助新生增进对法学专业课程的了解,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增强法律素养,学院自9月18日至22日将针对2017级本科新生专门开设法学专业课程导论周,邀请学院精研法学研究不同领域的多位知名教授、老师向新生介绍法学专业基础概念和基本思维。法学院官网自导论周伊始将推出“专业导论周”系列报道,天发布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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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晚,“我们为什么需要经济法”和“一个民法老师眼中的法学学习方法”两场讲座在法学院报告厅举行,2017级法学专业全体新生和部分其他年级学生参加了当晚讲座。

法学院副院长黎四奇教授在讲座开始之前走到同学们中间,引用龟兔赛跑的故事告诫同学们“想成功,找方法;不想做,找理由”,接下来正式进入这场讲座的主题“我们为什么需要经济法”。黎院长通过共享单车、滴滴打车等现实案例引入简单的经济法学内容,又举例罗斯福新政中的政策措施说明了利用价格调节供求关系变动的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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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场讲座中,法学院王文胜老师从一位民法老师的角度为新生讲解法学学习方法。王老师首先向全体新生提出两个问题:“大学四年要做什么?”和“四年之后你将去哪里”,由此引出新生从高中到大学能否顺利及时的转换角色决定着未来大学四年学习生活的关键因素。接下来,王老师从“学了法学,能做什么?”、“法律,是什么?”、“学法学,学什么?”、“学法学,怎么学?”这四个方面对于法学专业的学习进行详细阐述。最后,王老师总结道:“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有严谨的思维习惯和表达习惯,而不是对着厚厚的法条死记硬背。希望大家细细体会我刚刚的讲解,目光时刻穿梭于生活与法律、教材与法条之间,在法学的学习中,享受与知识打交道、与现实相联系的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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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座以现实案例为新生讲解了基本的经济法知识,从民法老师的角度为法学专业新生的学习提出建议和方法,有利于新生尽快从中学到大学转换,适应大学学习生活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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