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指导教师、各位2020届毕业生: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应在4月中旬前完成,毕业生原则上应在4月15日之前提交论文初稿,请各位指导教师督促毕业生按照毕业进度安排做好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在4月17日之前将《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表》反馈给教务办。
附: 学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表
学号
姓名
专业
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超前/正常/滞后/未开始)
论文尚未开始的请说明原因
法学院教务办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