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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建云副院长、王文胜副教授参加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三十周年庆典及系列学术活动

时间:2019-11-13 浏览量:

(庆典活动现场)


2019年11月8日上午10点,南京大学-哥廷根大学合作35周年暨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30周年庆典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20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我院湛建云副院长、王文胜副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庆典活动。

出席此次庆典的领导和嘉宾还包括: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大学党委书记胡金波先生,南京大学副校长王振林先生,南京大学校长助理、金陵学院院长濮励杰先生,哥廷根大学副校长何艾烨女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先生,台湾政治大学兼任讲座教授、南京大学兼任博士生导师苏永钦先生,国务院反垄断法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社科院王晓晔女士,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会长李西沙先生,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文化处与新闻公关处主管韩茂良先生,哥廷根大学法律系主任阿伦斯先生,以及来自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暨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贵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院校的领导和专家。


(湛建云副院长在论坛发言)


“法学教育国际化”是培养法科学生国际视野与比较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将中国法推向国际舞台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凝聚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共识,我院湛建云副院长、王文胜副教授还参加了11月8日下午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教育国际化院长论坛”。本次论坛得到了清华大学等近20所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各位院长与嘉宾分别就“本土法学教育国际化的开拓与创新”“中国法学教育的境外延伸”“法学教育国际化的指标与评价”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在论坛上,湛建云副院长介绍了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国际化方面的情况和做法,强调了法学教育国际化的重心在于“师资”与“学生”。他指出,法学教育国际化就是要培养高水平人才,湖南大学法学院重视具有海外背景的师资的培养与引进,鼓励学生进行短期海外交流。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郑少华教授进行本次论坛的总结致辞。郑少华教授指出,法学教育国际化有着多元的面向,包含双向、深度与浅层等不同方向与层次。法学教育国际化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法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法学教育国际化评价也要多元化,要重视不同学校的个性。在坚持法学培养目标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法学教育国际化与国家战略目标的关联。郑少华教授还代表与会院长、嘉宾,呼吁建立衡量法学教育国际化的科学标准;有条件、有意愿的学校,可以共享师资和国际交流渠道;重视法学人才培养目标,国际化要服务于该目标;大力建设境外中国法研究中心,扩大中国法的影响力与话语权。


(法学教育国际化院长论坛)


(“法典编纂和司法判例”学术研讨会)


11月8日下午至9日上午,以“法典编纂和司法判例”为主题的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成立三十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科学管理楼20楼报告厅隆重举行。我院王文胜副教授与来自德国、中国的众多学者以及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的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研讨会。在为期一天的研讨会中,与会学者就“司法判例和法典编纂”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庆典活动合影留念)


图文主要转载自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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