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法律从业者的困境和突破——以性别为视角
主讲人
曹薇薇,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
肖海军,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嘉宾
安丽娣,湖南昌言(岳阳)律师事务所主任,岳阳市政协委员,岳阳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岳阳市女企业协会副会长
李慧,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员额法官
康华,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时间
2020-11-30 周一晚7点
地点
湖南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
主办单位:湖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组织单位:法学院科研创新部、新媒体中心
法律职业中的性别因素——困境、抉择、突破
古往今来,在人们的观念中,女性往往是感性的代名词,而法律又被认为是理性的天地, 由此,法律领域对女性的排斥似乎是自然而然的。回顾历史,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初期, 女性的创造力和判断力并没有刻意地被否定, 在古老的传说和神话中, 女性形象也曾经作为智慧和正义的象征, 并凝固在许多司法殿堂的艺术符号中。但是, 在古代的社会分工中, 女性基本上与司法无缘,相关职业和活动完全由男性垄断。进入现代社会之后, 女性在法律上不再被禁止参与司法和其他社会活动, 但在现代初期, 女性与法律的距离也还是显而易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女性的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女性进入法律界的进程已不可阻挡,世界各国女性在法律界的数量和力量也都在逐渐增大,尤其在中国法学院系总数量膨胀式增长的今天,广大法学院系中性别比例往往是女多男少,以男女比例接近2:3为常态,可见,未来中国女性在法律职业者中的比例和影响力会越来越大。
但是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中隐含的性别歧视仍是较为普遍的问题。在我国,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中对女性的公然歧视现象现已少见,但“微观的、隐性的不平等”却仍然存在,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中的性别歧视和性别偏见问题还缺乏最基本的研究。
性别对法律从业者有何影响?
我们又该如何看待这种影响?
11月30晚,职业共同体内部碰撞思维,多视角探讨性别之于法律职业
讲座开放,无需报名,诚挚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