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16-2017学年度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学年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南大学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大教字[2009]66号),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年级评定(答辩)、学院评审,拟推荐魏莹参评湖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拟推荐张舒昱等37人参评湖南大学“三好学生”,拟推荐史哲静等19人参评湖南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拟推荐法学1501等3个班级参评湖南大学“优秀班集体”。同时,经学院考核,认定法学1604等5个班集体在2016—2017年度优秀班集体创建考核中为合格,现将评优结果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对评优结果存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下午4点前联系杨凯老师,联系方式:0731-88821710。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17年10月11日
附:
湖南大学法学院2016—2017学年度校级评优拟推荐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三好学生标兵(1人)
魏莹
二、三好学生(37人)
梁宇琦 杨啸天 杨欣荣 吴 凡 吴芳燕 刘雅彤
李思颖 蔡方岩 刘 岩 张珊珊 刘梓淳 董宇瑶
孙思佳 查华清 阴 雨 张 迎 陈 珂 施 妍
陆艺敏 张 莹 姚泉羽 赵紫懿 闫玖玖 魏 莹
黄怡婷 李金璇 王君蕊 张慈寅 王佳薇 王逸凡
许楚涵 刘芷菲 张舒昱 吴劭勉 魏元琳 何孟书
叶伊涵
三、优秀学生干部(19人)
杨 阳 刘建兴 乔 波 史哲静 李文开 周 娟
梁恺为 闫雨颀 宋思远 杜昌恩 袁 超 王 甜
魏晓虹 郑维琪 汪永志 王靖然 彭小桐 杨翱飞
闫振振
四、优秀班集体(3个)
法学1501班
法学1503班
法学1603班
五、优秀班集体创建考核合格的班级(5个)
法学1501班
法学1503班
法学1603班
法学1604班
法学1601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