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批实习生推荐名单的公示》内容,由于肖冰洁同学放弃推荐资格,根据推荐排名,拟递补薛林欣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批实习生遴选。
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时间:6月28日-6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与学工办曹晓军老师联系(法学院214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