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现公示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批实习生的评审结果。根据资料审查、学院评审,排名前三位的同学依次为:季姚、肖冰洁、薛林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相关要求,学院拟推荐季姚、肖冰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批实习生遴选,若有同学放弃推荐资格,将根据排名依次替补。
公示期为三天
公示时间:6月28日-6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与学工办曹晓军老师联系(法学院214办公室),联系电话:8882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