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院新闻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院新闻 >> 正文

与法同行,消费无忧——湖大普法宣传进社区

时间:2023-03-15 浏览量:

文|彭力军

图|法学院研究生会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社区居民群众的消费权益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与理性的维权方式,3月15日下午,湖大社区特此联合湖南大学法学院在湖南大学七舍前坪开展以“迎人民需求,提消费信心”为主题的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湖大社区党总支、桔子洲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湖大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湖南大学法学院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特别邀请湖大社区党组织组织委员樊秋琳、桔子洲司法所所长宋先、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研究生辅导员刘岳峰老师、辅导员谷雨老师,并邀请了湖大社区居民群众、党员、团员代表出席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刘岳峰老师为本次活动致辞,他指出:依法为纲,崇法善治,循法而行,依法而治。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与广大居民朋友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学会在生活中运用法律武器科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十分重要。并对之后区校持续共建交流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服务法治实践进行了展望。



司法所所长宋先在致辞中强调:今年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湖大社区党总支联合湖南大学法学院共筹共建举办的本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对于助力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理念和组织方式,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具有创新推动意义。



党组织组织委员樊秋琳在致辞中表示:本次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增强居民群众的依法维权的意识和法治观念,以及进一步提升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促进社区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紧接着,湖南大学法学院李玲博士作为受邀嘉宾参与本次活动并进行主题普法宣讲,李玲博士分别从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维权的途径及方式,常见的霸王条款、常见的维权案例等三个部分向居民群众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介绍,并对活动现场群众提出的上当受骗、质量问题、售后保障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此外,本次活动还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维护知识宣传资料,以及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组织有奖答题互动式宣传普及活动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让社区居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在志愿者的组织下,现场居民群众踊跃参与,气氛热烈。





通过本次普法进社区宣传活动,深化了居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和理解,提高了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居民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文明、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为社区居民安全的消费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