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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 湖大法学院师生赴岳麓山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访观摩

时间:2022-06-25 浏览量:

图文|林文婧




为形成知法守法氛围,提高同学们学法用法能力,2022年6月23日下午,湖南大学法学院开展社会服务实践教学,观摩岳麓山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喆,长沙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黄坤浩、朱分华,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罗英,岳麓山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陈刚、张梦萍,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志刚及《社会服务》课程所有选课同学出席活动。这是2022年夏季学期实践课程活动之一。



活动伊始,长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喆做主题发言。他从公共法律服务概念、组织设立的功能、商事调解三方面展开为同学们全面介绍岳麓山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李喆主任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司法行政部门的两大重要职能——执行和法制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四项具体服务。一是法律援助。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代表政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三是为司法服务,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四是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专业律师将负责解答人民的法律问题。



关于组织设立的职能,李主任引用习总书记提出的 “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十二字目标及“两块两全”的论述,指出中心追求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这三个重要问题,为整个社会总体工作思路当中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随后,李主任为同学们讲解了商事调解的事项。他指出,中心正在尝试多种项目,商事调解相较于诉讼效率较高、花费时间较少,是为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服务。同时,他向同学们发出邀请,欢迎同学们假期到中心参与实训。


(长沙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黄坤浩主持会议)



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代表湖大法学院致辞。罗老师对中心为同学们提供一场生动的实践课程表示诚挚谢意。罗老师指出,此次活动是法学院与中心的“延续”,今后也将继续开展社会服务实践课程。她指出中心服务类型齐全,为同学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和实践机会,鼓励同学们将所学用于实践,将实践收获带回课堂,完善知识结构。



随后,在场师生共同观看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宣传片并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参观中心。通过陈列的图片和文字介绍,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到中心的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的现实情况。



《社会服务》课程负责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姜志刚为同学们讲解要求,鼓励同学们利用暑假时间,积极参与家乡公共法律服务,学以致用。至此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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