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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日|法学院刘怡达副教授等开讲“现行宪法的由来”

时间:2020-12-05 浏览量:

2020年12月4日晚,宪法日专题讲座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讲座由湖南大学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怡达以“现行宪法的由来”为题进行学术报告,法学院党委书记易骆之,湖南大学法律事务办主任、法学院教授高中,法学院副教授肖艳辉、蒋海松应邀与谈点评,讲座由法学院副教授展鹏贺主持。



刘怡达副教授首先介绍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大意义。随后,他从历史的视角讲解了现行宪法的制定背景在于不同历史时期的交汇,并梳理了八二修宪过程中的客观和主观因素。在客观方面,八二修宪处于“文化大革命”结束和改革开放开启的历史分界点,宪法需要适应实行全面拨乱反正和迎接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双重需求。在主观方面,时代变革的亲历性塑造了八二修宪者及其背后的政治决断者的法治观和宪法观。


(刘怡达主讲,展鹏贺主持)


刘怡达副教授以现行宪法序言规定的“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和第1条规定的“人民民主专政”为例,分析了现行宪法具有的“革命和改革之间”的双重特质。他认为,虽然“八二宪法”不可避免地保留了一些旧因素,但八二修宪者以其智慧和担当,使得“八二宪法”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能够不断接纳各类新因素,特别是为了开启和迎接改革开放的新历史时期,通过五部《宪法修正案》赋予“八二宪法”更多的改革特质。刘怡达副教授以“只有知道我们从哪里来,才能明白我们要到哪里去”作为结束语,认为只有知晓我们的宪法是从哪里来的,才能明白我们实施宪法要去往何处。


(讲座现场)


(高中老师评议)


(肖艳辉老师评议)



与谈环节中,高中教授提出宪法的包容性在立法技术上有什么体现、宪法双重特质中对革命特质如何理解、宪法如何实施等问题。肖艳辉副教授从比较法视角探讨改革和革命的含义,并从宪法基本原则的角度讨论宪法实施的问题。蒋海松副教授分析了八二宪法的历史贡献与时代局限,并倡导全院师生践行宪法、担当公义,形成学术自由、勇于表达的良好氛围。


(蒋海松老师评议)


(同学们提问)


(党委书记易骆之致辞)


与谈结束后,现场同学积极提问互动,就合法性审查机关的设置是否合理等问题与现场老师进行交流。最后,易骆之书记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要求大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起对宪法和法律的信仰。本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字 | 喻娜

图片 | 邓宇 徐童

审阅 | 蒋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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