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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实施研讨会”成功举行

时间:2020-01-08 浏览量:

 


2020年1月7日,新时代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与实施研讨会在湖南大学集贤宾馆第三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由湖南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刘定华主持,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曾力勤、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彭文科、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调研员曾思亮、湖南省教育厅学位办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来自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各法学院的二十余名领导和教师参加会议。



开幕式由湖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刘定华主持,由湖南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升元致辞。


曹书记强调,当下我国法治人才培养进入了黄金时代,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快法治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对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高校,应该在推动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应有的价值。


大会报告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单元由刘定华教授主持,围绕“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改革与实施”的主体进行了深入探讨。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屈茂辉教授就“师资建设的困境和应对”、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南省法学教指委副主任肖北庚教授就“培养方案改革本身存在的四个问题”、湖南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王新生教授就“实践能力与理论基础的地位与关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飞跃教授就“林科大办学的状态、困难和路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刘兴树教授就“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湖南大学法学院王文胜副教授就“湖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培养方案修改意见”、湖南大学教务处处长王文格就“教育部关于法治人才培养的政策方向”、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中缘教授就“法学教育中出现的困境”、湖南大学法学院JM中心主任宋晓庆助理教授就“法科学生培养的三个层次”分别发言。


教务处处长王文格指出,卓越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师资力量、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计各方面,各高校应该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不能运用统一标准盲目跟风;在法学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中要注重意识形态的问题;在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过程中,可开展法律诊所、法律实习、仿真实验室等形式,要加强硬件建设,注重利用社会资源,与实务部门协同培养。



第二阶段由屈茂辉教授主持,由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湖南省教育厅职成处副处长彭文科、湖南大学研究生办李健、湖南省高教处处长曾力勤分别就“实践能力培养”、“高职教育法律人才培养现状”、“研究生培养意见”、“研究生培养的建议”进行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袁爱平以实务部门用人的角度分析了法科人才培养的几个关键点,一定要注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法律思维的培养和理论知识的积累,不能将大学办成法考培训学校;注重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开拓选修课程范围,教会学生与人打交道、获取信息、谈判沟通以及书写表达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在学生实践的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和跟踪,并进行谈话,使实习生有相应的成长和收获,而不是将实习生送出去就不管不顾。


湖南省高教处处长曾力勤指出,中央高度重视法科建设,社会紧缺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2020年省高教处在以下各方面有所计划:一是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对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高校新增专业要求,省内的专业综合评估暂停,不给高校更多的压力;二是课程建设方面,学校组织专业技术高的专家编写精品教材,在遵循马工程教材的基础上扩充教学内容;三是要提高教学育人的能力,鼓励校企合作,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的合作培养;四是深化教学研究,对课堂教改进行管理,做到课堂教学有纪律,培养建设性而非破坏性的批判思维;五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开办学科竞赛。此外,高教处处长曾力勤对各高校给出了两点建议:其一是要发挥校友优势,对接实务部门,共同举办研讨会,建立人才培养联盟,调动社会的积极性;其二是针对本次会议提出的问题形成一个倡议,提出在国家层面、省级层面和学校层面各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措施,省教育厅会鼓励、支持和推动高校的学生培养和学科优化建设工作。


会议最后由屈茂辉教授总结发言。此次研讨会获得圆满成功。


(郭哲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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