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将刘辉、钟怡等55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备案,同时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群众、老师、同学通过实名制信函、电话或直接前往党务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
联系地点:法学楼2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21933
公示结束后,各支部要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上述55位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党委预审。
中共湖南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