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巍巍,湘水泱泱
湖南大学系列推送
——约麓山
从不同视角
集中展示湖南大学各专业
学科优势、办学特色、发展成就
第十八站——法学院
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底蕴最为厚重的法学院系之一,其学脉可上溯至1897年的时务学堂,有“千年学府、百年法学”之誉。后历经湖南仕学馆法政速成科、湖南法政学堂、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至1926年湖南大学定名即设法科。1945年设立法学院(含法律、政治、经济三系)。延至1952年全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至中南政法学院前,湖南大学皆系全国法学教育的重镇之一。
改革开放后,1987年原湖南财经学院招收法学本科生,1992年成立法律系,1995年获批经济法学硕士点;1998年原湖南大学恢复法学专业招生。2000年,原湖南大学与原湖南财经学院合并组建为新的湖南大学。2000年6月以原湖南财经学院法律系和原湖南大学法学专业为基础恢复组建法学院,同年获批刑法学、民商法学硕士点。2001年,经济法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2002年,获批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获批法律专业学位(JM)硕士点;2005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经济法学博士点。2009年,获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10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同年和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合并组建成立新的法学院。2018年,法学学科被确定为国内“双一流”建设培育学科。2019年3月,公共管理学科与政治学学科从法学院分出,法学院重张启航。2019年,法学专业顺利入选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湖南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评估结果为A级。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62人、非全职工作型教师(含兼职研究生导师)80余人、非全职顾问型教师30多人,其中全职教师中教授15人、副教授31人、助理教授(讲师)16人,海外名校博士毕业的教师占近四分之一。教师中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人、全国学科研究会副会长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1人、全国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CCTV年度法治人物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5人、“芙蓉学者奖励计划”1人。“十三五”以来,学院教师获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4项,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国内权威期刊及国际顶级综合性期刊发表诸多高水平成果,获评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5门。学院具有从法学学士到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的完整法科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入选国家“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实行法学一级学科招生和培养,涵盖法学全领域,并招有海外留学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设“法本法硕”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法本法硕” 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特设纪检监察、检察理论与实务、知识产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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