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生事务 >> 学子风采 >> 正文
您的位置: 法学院 >> 学生事务 >> 学子风采 >> 正文

学子风采 | 我院本科生金博涵作为省内唯一代表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

时间:2023-08-27 浏览量:


202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高等法律院校接收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经自主申请、院系筛选推荐,并经最高人民法院考察,我院2019级本科生金博涵作为省内唯一代表最终入选并进入执行局开展为期四个月的跟岗全职实习。7月2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实习期满座谈会,政治部、机关党委和各实习部门负责同志同实习生深入交流,并对实习生结束实习表示祝贺。近年来,湖南大学法学院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新路径的探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建立与诸多实务部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人才联合培养机制,集约法治实践与理论资源,推动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开展校际交流互动,持续优化人才培养体系。自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以来,我院已有杨凌燕、万欣涛、包扬远等多名研究生同学先后入选。此次金博涵同学入选,是我院落实卓越法制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本科生人才培养的又一重大突破。未来,湖南大学法学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培养更多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服务于法治中国建设。


实习随感

“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当真正走入最高审判机关开始朝八晚五的实习工作,社会生活与司法实践的真实生态才得以真实呈现。四个月的实习生活中,我在带教导师的指导下,完成了多个执行疑难案件的案例筛选、文书校对、类案检索、案件审查合议与资料搜集工作。通过检索规范、分析案例、撰写报告,法律规范的“皱褶”得以熨平,法律实践的“本来模样”得以呈现。作为一个执行工作的“门外汉”,我坚持在做中学,在学中做。完成上述工作的过程中,我对我国执行条线的工作内容和制度体系有了系统性、整体性的了解,深刻体会到执行工作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案件办理程序中的重要地位,深刻意识到化解执行难问题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2020年9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走进我的母校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考察调研。在书院前坪,总书记勉励青年一代要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精神,鼓励同学们不负青春、不负韶华、不负时代,珍惜时光好好学习,掌握知识本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人生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聪明才智。实事求是精神的传承,需要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体悟反思,业务本领和政治品格的锤炼,更需要在具体的法治实践中达成。未来,我将在本次实习的基础上,勤恳研习、踏实工作,努力成长为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让百年皂角树下的宝贵经历,成为开启我崭新人生阶段的“成人礼”。


个人简介

金博涵同学系湖南大学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中共党员,目前已保研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攻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本科学习期间,该生曾获国家奖学金、湖南大学一等奖学金、长沙银行奖学金、北京仲裁委员会奖学金等奖励;曾获湖南大学三好学生标兵、湖南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湖南大学模拟法庭协会负责人等职务,曾主持、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多项,曾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二批法律实习生,曾入选中国政法大学第二期行政法莘学子成长培养计划、湖南大学第一期公共服务领军人才(赫曦计划)培育计划、湖南大学第三期本科生党员骨干领航计划。


湖南大学法学院版权所有©2019年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
邮编:410082   电话:0731-8882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