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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刊《岳麓法学评论》第12卷推动“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反思

时间:2018-02-06 浏览量:

2017年12月,湖南大学法学院院刊第12卷 “婚姻法解释二24条”反思专号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刊物由湖大法学院蒋海松副教授担任主编。

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2月4日通过《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对债权人主张夫妻债务规则作了规定。但引发诸多见仁见智的讨论,甚至被称为“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像第24条这样引发全方位的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28日对该条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是否真正解决问题,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理解和适用“24条”及其补充规定,仍然值得深入研究。本刊本期“主题评论”以此为主题,邀请多位专家从不同角度对此进行探讨。作者中既有如王礼仁法官、马贤兴检察长等全国广受瞩目、持续对第24条进行呼吁的法检干部,也有蔡唱、曹薇薇等专家学者,还有游植龙、舒蓉月、谢广利等新锐律师,谭敏涛等媒体评论员,代表性广泛。探讨的视角多元,或从正义价值、立法原意、司法改革、社会性别等法理角度切入,或从司法适用、案例评点、本土数据等实践角度展开,以期完善夫妻债务认定、确保正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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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的出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不少高等院校、法院、机关和社会人士,纷纷来函来电希望早日先睹为快。刊物出版后不久,2017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新规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平衡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于1月18日施行。这一新规也印证了本期专刊的前瞻性。

新《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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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岳麓法学评论》第12卷目录

一、专题研讨: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反思

1.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完善研究(蔡唱、杨奇)

2.把脉夫妻共同债务标准——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病”与“药”(王礼仁)

3.24条新规之后(马贤兴)

4.社会性别视域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之检讨(曹薇薇、李尧宇)

5.法必须坚持正义的价值取向——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例(游植龙)

6.司法改革场域中婚姻法解释二第24法理研究(二)(谢广利)

7.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谨慎适用——以湖南地区的审判适用情况展开(舒蓉月)

8.破解离婚被“负债”,第24条补充规定无济于事(谭敏涛)

9.民间借贷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刘海红)

二、法学专论

1.快播案的刑法教义学分析(姚诗)

2.我国国家秘密名实要件之法律解读——从法律功能论的视角(赵香如)

3.论网络交易中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朴成姬)

4.民事执行中拍卖撤销权之行使(陈锦红、雷云丹)

5.论我国特留份制度的完善(刘阳)

6.从政治性宪法实施的视角诠释“良性违宪”——基于学说史的对比考察(周泽中)

三、计量法学

1.法 学 实 证 研 究 经 验 与 展 望——第四届数理-计量法学论坛综述(郝士铭)

2.法官员额制的结构批判——基于江苏法院的实证分析(王亚明)

四、域外译文

1.分配正义、机会平等与职场中的性别不平等([加]莱斯利•A.雅各布著;刘宏斌、方秋明译)

五、法律书评

1.秩序是如何产生的——读《无需法律的秩序》(赵冠男)

2.司法镜像的生成、透视与解析——评刘仁文《司法的细节》(马永平)

六、学术沙龙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读书会纪要(肖洪泳、曹孝前、刘莎莎等)

2.人性、法律、道德:罗尔求助事件多维反思(蒋海松、彭中礼、颜敏等)

七、法苑随笔

1 昙花一现:汉晋间儒家治理的实践与困境(朱志昊)

2 法治公墓:祭奠法治英灵(黄鑫政)

3 看守所该归谁管,权力不可任性(邓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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