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大学法学院欧扬副教授的论文《秦孝道律令化历程论考——以岳麓秦简户时复申令为中心》在《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4年第3期刊发。
论文首先复原岳麓秦简一秦令。令文含乡里吏向上级官署移送孝悌为善者牒及惩处不孝罪,且吏在每年核验户籍时向黔首宣读此令。秦在早期颁行的律文确认家主对子女、奴婢的惩戒权,官吏不受理对家主的控告。而秦在乡里秩序稳固之后颁行此令,规定由官府惩处不孝罪,并规定如果父母不向官府控告不孝子女则予以惩罚,且惩罚家主杀伤子女、奴婢的行为。秦在以法为教框架内完成了孝道伦理的律令化,为汉朝所继承。
欧扬副教授的研究领域为法律史学,主要研究对象是出土秦汉法律文献,是岳麓书院藏秦简与长沙走马楼西汉简整理小组成员,在《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简帛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该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甲、金、简牍法制史料汇纂通考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批号:20&ZD18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