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江必新教授在CLSCI期刊《环球法律评论》2023年第2期发表论文《论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
文章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特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五大民主形式”全覆盖、“四个相统一”全贯通,能够超越西方碎片化的民主,实现全链条的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健全最真实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为民主制度建设路径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畅通最广泛的人民当家作主参与途径,不断完善民主制度多数原则,关注少数权利的保护。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以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推进民主协商,遵循公平原则合理施行差异化政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推进最管用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实践,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将之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