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大学法学院姚诗教授在法学核心期刊《法学家》(CLSCI)2020年第4期发表论文《不作为正犯与共犯之区分:实践发现与理论形塑》。
文章指出,依照基础立场—核心概念—根本主张三个维度,不作为正共犯区分理论可周延性地类型化为原则帮助犯阵营、原则正犯阵营和具体判断(义务区分)阵营;迄今为止各阵营提出的理论都存在明显的缺陷。以三个理论维度检视我国司法判决,可确定义务区分阵营与我国司法实践的亲缘性。应提倡面向法益侵害的义务区分理论,即以义务与法益的关联方式和程度为标准,确定义务人在因果流程中所应起的作用大小,进而区分正共犯。一般规则是,以各义务类型在因果流程中所应处的位置预判义务人的作用大小;特殊规则是,在先前行为的场合,应以先前行为本身对法益侵害结果的贡献程度来确定正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