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晚,法学院分党校培训班党课第六讲在学院报告厅举行。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罗英做题为“共产党员的条件、义务、权利和发展程序”的党课讲座。我院第70期入党积极分子、第12期发展对象及培训班学员159人参加本次学习。
本次讲座由入党的条件和标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及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手续三部分内容组成。
罗英以自身经历的几件小事引入讲座主题。罗英老师谈到,法学院的学生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具备法律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但存在学生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规则漏洞与执行者博弈的现象。这反映出法学教育的缺憾——学生懂规则,却缺少了人文关怀、人文精神。就此,她提出一点期望:法学院的学生能够做到关心身边人、关心国家、关心时代,具备对美和道德的辨别能力,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用法律推进国家的发展。
接下来,罗英详细介绍了入党的条件。按照《党章》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都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罗英老师又深入讲解了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标准,认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必须达到的根本标准,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根本所在。她以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片段引出对党员标准的阐述:知行合一,争当先锋;人民至上,敢于牺牲;团结一致,互助共进。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罗英副书记从云南绥江县两名党员干部因拒绝提拔被处理的案例入手,在法理上阐释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指出党员争当先锋模范是一种权利同时也是一种义务,并详细介绍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和八项权利内容以及权利的例外。
党员的发展要严格遵循程序和规范要求,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在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和手续部分,罗英对入党流程做了简要介绍,并清晰说明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发展对象的培养、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的具体流程。对于入党程序的常见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她也做出了具体的解答。
讲座最后,罗英老师鼓励同学们不忘初心使命,努力成长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优秀人才。
通过本次党课,同学们深入了解共产党员的相关知识,为进一步投身党的事业做出充分准备。
图:周怡
文:林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