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1日晚19:00点,由湖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承办,以《民国时期湖南大学法政教育风云传奇》为主题的2018博士论坛第41期在我院216会议室顺利召开。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程波担任主讲人。程波教授著作有《中国近代法理学(1895-1949)》、《法意发凡:清末民国法理学著述九种》等,论文有《湖南法政教育的早期展开和湖南法政教育先驱者事略考》,对近代湖南法学教育史深有研究。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海松担任主持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洪泳担任评论人,院长助理湛建云、副教授郭哲等一起参与论坛。
论坛伊始,蒋海松老师播放了其制作的视频《从时务学堂到湖大法科》,介绍湖南大学法学院“百年法学”的建制历史。湖南大学法科前身可追溯到1897年时务学堂,是中国近现代法学教育的开端之一。此外渊源还包括光绪三十年的湖南仕学馆、光绪三十四年法政学堂官校、民国元年湖南公立第一法政学校、湖南公立第二法政学校,1913年湖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等。民国时期,湖南大学法学院及其前身各法政学校,俊才云集,所谓“硕博鸿儒,极一时之选”。本次特邀程波教授主讲,就是希望大家了解对时务学堂以来的百年法学学脉。
程波教授首先破题指出,在近百年社会巨变转型的过程中,民国湖南大学法学院是一个典型的个案,民国湖大法科教师群体为民国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和司法改革与法律发展、以及中国近代法学体系的创建等都作了贡献,成为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中一笔宝贵财富。
论坛中,程波教授从教育制度史、人物传记史、都市政治社会史、文化史“文化场域”四个视角对湖南法政教育进行学理分析,追问清末以迄民国,湖南地域究竟作为怎样的一种空间而出现于近代社会之中?湖南法政人物究竟走过那些从家到国的空间与时间心路历程?知识人的“文化场域”(大学、法学院、学生会、同人刊物、出版社)对个体又有哪些影响?如从教育制度史来看,甲午战败,变法维新,刺激了晚清学人的教育改革,改书院、兴学堂一时间蔚为风潮。法政教育分为三种类型:国立大学、私立大学、教会大学。此种新学制打断了“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湖大法科前身的时务学堂、省立法政高等专门学校等皆应运而生。
人物传记史是程波教授讲述的重点。程波教授介绍了民国时期湖大法学院几位风云人物。如黄右昌先生是被称为“黄罗马”的著名罗马法学家,其巜民法诠释》与巜罗马法与现代》均享有盛名。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律系,归国后任教于湖南法政专门学校,1917年11月,出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他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其咏梅十首名动一时,甚至推动梅花成为南京政府的国花。黄右昌从年轻时代起就有一股爱国热忱,其为三一八遇难烈士写下的碑铭流传后世。
著名民法学家李祖荫先生曾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系主任,在湖南大学任教期间出版了巜法律学方法论》,在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求学时代以“成绩卓越,今夏以第一人卒业大学法科”。他几乎涉猎所有的法学学科,最早编撰《法律辞典》一书。在民国学潮中为反对迫害学生而被解聘,后来全体学生一致挽留他重回湖大,留下一段佳话。
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创始人李达曾任湖南法政专门学校(湖南大学前身)学监和湖南大学校长,其在湖南大学期间编印的内部教材《法理学大纲》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奠基之作,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中国化的里程碑,是中国近代法理学领域的一份珍贵遗产。
程波教授最后总结,通过对湖南大学法政教育回顾百年历史,能够展现出湖湘文化独特的魅力,不仅能够丰富与深化中国近代思想史、学术史的研究,而且也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和把握中国近代法学学术转型的经验教训,为当下法治建设提供历史启示。
随后肖洪泳副教授评论道,程波教授史学出身,学问扎实,他的报告内容充实丰富,观点视角新颖,给听众众多启发。湖南法学家具有对权力的天然关注和对民主法治的强烈追求,民国时期湖南对教育的重视需要引起当下人的反思,当时崇尚自由民主的氛围环境造就了一批优秀的法学人才。
蒋海松副教授评论道,感谢程波教授对湖大法学院院史的精深研究,为我们百年法学的学脉勾勒做了比我们学院老师更专业的贡献。此次论坛不仅听到了许多动听的故事,而且学习了学术分析方法;湖南法学家的爱国精神和心怀天下,敢为天下先的情怀需要得到后人的传承与发扬;民国时期的动荡环境能使社会迸发活力,多元文化的碰撞让法学文化欣欣向荣,这种自由空间才能产生更多的法学大家。
三位老师的精彩讲解让大家享受了一场学术盛宴,同学们就本次论坛积极提问。有人提问,如何让湖南重拾民国时期自由的文化创作氛围,弘扬民国教育精神?程波教授回答到:时代尽管在变化,但是湖南人应始终坚持敢为人先的精神,对自由和民主的追求应永不停步。对文化保持一种宽容的心态,多元文化的碰撞会推动整个法学领域的发展。
论坛上,程波教授作为湘潭大学法学院院刊《湘江法学评论》主编,与作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刊《岳麓法学评论》主编的蒋海松老师、肖洪泳老师,互赠院刊,达成两院院刊深度合作的意向。
最后蒋海松老师援引李祖荫先生《法律学方法论》自述总结道:“魏文有言:年寿有时而尽,荣禄止于其身,未若文章之无穷”,以希望民国法学学人的精神感召更多人走向未来。
次论坛使人受益匪浅,同学们对我校法政教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民国时期法学家的爱国情怀也让我们深有感触。论坛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