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至25日,由闫雨颀、袁超、李思月等六人组成的法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调研团队赴广东省清远市石潭镇、浸潭镇,开展了以“普及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农村法治建设”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8月23日上午,实践团与石潭镇政府取得了联系并进行了座谈会。石潭镇党委副书记程弋、纪委书记何建勋,团委副书记潘雷,参加了本次座谈会。会上,实践团成员首先对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各位领导介绍道实践团成员希望通过切身的实践调研了解国情、社情、民情,结合自身所学宣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镇委副书记程弋也对实践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向实践团介绍了石潭镇的基本情况,并表达了对实践团的希冀。
会后,实践团在何书记的带领下参观了石潭镇司法所,并向司法所所长王海静咨询了当地农村法治现状。“为提升当地村民的法制意识,镇上每个村便设置一个法律顾问,帮助农民解决涉及土地、果园、家庭等民事纠纷。村民们法制意识逐渐增强,逐渐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所长向实践团成员们介绍道。
23日下午,实践团在司法所王所长、东安村党总支书、村委会主任陈书记的带领下入户走访,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当地村民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在走访的过程中,成员们发现当地村民购买商品索要发票、发生纠纷寻求村委会调节等意识较强烈,但也存在部分村民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实践团就相关问题对村民进行了正确引导,帮助村民树立了正确的法制观念。
8月25日上午,实践团前往浸潭镇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实践团成员在浸潭镇镇政府与当地领导进行了简单座谈,并对当地慈善会会长徐继雄先生进行了专访。浸潭镇慈善会是由创业有成的热心乡贤成立,拥有300多个会员,其影响遍及浸潭镇各村。“慈善会的宗旨是扶贫济困,慈善为怀,行善积德,奖教奖学,激励成长成才,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佛心,点亮心灯,善心,使心灯长明。只要我们每一个人传递正能量,感化周边人,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党和国家才能变得更好。”会长的一席话,让实践团成员深刻地感受到慈善事业不仅是一种能力、责任,更是浸潭镇每个人心中的骄傲。
25日下午,实践团来到浸潭镇芦苞村,在村委书记冯森田带领下,开始进村走访调查。实践团通过面对面交流、填写问卷、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当地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在整个走访中,成员们了解到当地法治建设开展如火如荼:定期普法、建立志愿者服务站、聘请法律顾问、设立调节委员会,这些都是浸潭镇迈向法治社会的最好写照。“现在我国的法治越来越越好了,大家都安守本分,遵纪守法,我们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也越来越强烈了。”村民的一番话让实践团也深刻的感受到我国法治事业的蒸蒸日上。
“依法治国,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和引导社会生活和治理国家。通过这次的普法宣传我更加感觉到应当要将把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多多关注社会的热点问题,并尝试用法律思维去理性看待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这里村民法治意识的明显提高。”实践团成员江远航经过在经过三天的实践调研后感慨到。为期三天的普法宣传,实践团在进行调研走访的过程中,体会到了我国法治事业的进步,深信法治国家的理想社会一定会如期而至。
近期,中央组织拍摄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正在热播,全面反映了党中央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鼓舞了一大批青年学子。作为法学学子,实践团聚焦农村法治建设,深入普法宣传,深刻观察和体会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动社会主义文明进步所取得的新变化与新成就,深切感悟农村法治建设的喜与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汇聚力量,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