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湖南大学2021-2022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大学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年级评定、学院评审,现将拟推荐结果予以公布,详细名单见附件。
如对拟推荐结果存有异议,请在2022年10月28日11:00前联系法学院党务与学生事务办公室谷老师(法学楼213),联系方式:0731-88821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