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经多次磋商,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屈茂辉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科带头人张智辉教授与丹麦人权研究所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湖南大学法学院与丹麦人权研究所合作项目正式启动,双方将展开为期两年的合作,共同组织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与人权保障”为主题的检察官人权培训项目。
丹麦人权研究所是一家独立的、国立人权研究机构,其业务范围包括研究、教育以及国家和国际项目的实施。自1987年以来,丹麦人权研究所组织了各类大量的人权项目,包括非洲、亚洲、南北美洲、欧洲和中亚、中东和北非五个合作项目,本次与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合作,主要围绕中国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护、案件存疑不予处罚原则的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确适用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主题进行。旨在通过提高检察官的人权意识和正确履行法律的能力,确保新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项目的开展方式包括进行实践调研、教材编写、组织检察官培训等。
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屈茂辉在会见丹麦人权研究所代表时表示,湖南大学法学院长期关注人权问题,名誉院长李步云教授是国内最早关注人权问题的学者之一,其学术成果不仅享誉国内,更积极地参与国际交流,学术论文《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早在1995年,就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上提交。我院会依托大法学的优势,汇聚来自法学、政治学等多个领域的专家,共同开展对人权问题、人权理论的研究,并集中人力、物力,尽最大努力编纂优质的人权培训教材,组织好今年下半年的检察官培训活动,期待与丹麦人权研究所的合作能够取得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