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7点,由美国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教授於兴中主讲的“21世纪法律人的学习任务”主题讲座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著名法理学家、中南大学特聘教授谢晖老师,我院高中老师和肖洪泳老师担任评议嘉宾,蒋海松老师主持讲座。
首先,於兴中教授引用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流行的一句话“lawyers in the best sense”,提出“怎么样才是最佳法律人?”於教授认为“law as integrity”——作为“德性”的法律是这一问题的回答。接着,於教授从法律人的概念、传统法律人的形象、变化中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以及21世纪法律人的学习任务等四个方面进行讲授。第一,法律人的概念。於教授指出应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去理解,广义上的法律人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而狭义上的法律人则是特指律师。第二,传统法律人的形象。理想的法律人应该是独立不受影响,非政治的、非商业性的法律专业人员;现实中的法律人则是於教授用漫画展示的形象,如“道路的维修者”、“赚钱是法律人的主要目的”等。第三,变化中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基于后启蒙、后现代和后全球化的背景,以及对法律独立性的软性理解,变化中的法律职业和法律人在逻辑、经验和直觉等认知方法正趋向融合,并逐渐接受并合理利用法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另外正追求更高层次上提供实现公正的法律服务。第四,21世纪法律人的学习任务。於教授认为21世纪法律人的学习任务既要掌握传统法律人的技能,包括推理、归纳、研究、想象、表达、书写等9项技能,又要认识到法律与政治、法律与商业相互影响和相辅相成的关系,以及意识到国际化和虚拟世界给法律人提出的新的要求。
在随后的嘉宾评议环节和学生提问环节中,老师和学生就具体问题进行进一步地交流。例如,结合美国的做法和经验,我国法律实践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及法学研究能力的欠缺等问题,於兴中教授和三位评议教授都提出了相应的看法和建议。通过於教授细致而深入、言浅而意深的讲授,我院学生对“最佳法律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思考。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