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
喻玲: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法学教育。
原文刊于:《法学教育研究》2024年02期,总第44卷,106——118页。本文注释已略,建议阅读全文。
摘 要: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教育发展提出了数字化转型的新要求,从技术应用向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的转变,将重塑“教”与“学”之间“双向成长”的新型师生关系。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应在知识、能力、素养三个层面全面升级。培养方案的调整优化体现在课程设置、专业课与课程群建设等多个层面。法学教育的数字化实现离不开学习环境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建设、课程数字资源、在线课程平台、智慧教学空间、智慧教学工具和虚拟仿真实验等。面向新教学模式的教学设计,关键是要衔接好线上线下教学环节、增加线上教学的有效度以及重构交互体验最大化的线下教学。教学评价的数字化将极大助益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形成性评价的可操作性与科学性。
关键词:新文科 法学教育数字化 学科融合 数字化教学设计
面向新文科建设的法学教育数字化发展需求与路径
喻玲
“新文科”是文科教育的创新发展,是时代发展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的大势所趋2019年4月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等部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的启动,标志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开启新篇章。学科交叉融合是新文科的最大特点,体现在法学教育,中的关键是文理交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养学生从容应对信息文明转型挑战的能力。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法学学科体系,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健全法学教学体系,适应“互联网+教育”新形态新要求。 从全球范围来看,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2020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电信联盟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发布《教育数字化转型:学校联通,学生赋能》;欧盟委员会出台《数字教育行动计划( 2021—2027 )》;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国家也早已开始数字教育战略布局。我国积极推进教育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变革,经历了教育信息化、互联网+教育、智慧教育等不同政策阶段,教育部落实国家数字化战略的要求,在《教育部 2022 年工作要点》 中正式提出实 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融合,创新赋能,应用驱动,加快推进教育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本文拟从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教育提出的需求出发,探讨法学教育数字化发展的实现路径,探索新时代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一、新文科建设背景下法学教育数字化新理念
(一)多学科融合:技术到教育思想的变革
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进行考察时指出,我国法学研究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法学学科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知识容量需要扩充”。学科发展是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新文科强调多学科融会贯通。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学科融合、学科交叉、学科重构已然成为推动学术创新和学科发展的新趋势。法学学科建设要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推进法学理论知识的更新,促进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心理学、统计学、管理学、人类学、网络工程以及自然科学等学科交叉融合发展。
“数字中国”战略对数字法治人才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及时跟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变革的数字法学理论前沿,并进入法科学生的学习和研究课堂。与此相呼应,很多高校已经开始探索“网络法学”“计算法学”“数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等人才培养模式,以建设新的专业或本硕贯通的培养模式来实现跨学科的人才培养、从不同角度反映出法学教育对信息智能革命的积极回应。学科融合教育并不是额外教育,而是从多学科融合的角度对传统法学教育的培养理念、培养方案、培养目标与教学体系的重构,是教育形态的创新。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是适应数字社会发展和变革要求,反映学科融合知识谱系、理论体系与人才培养规律的新型教育形态。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体现为法治人才所具有的“古今融通、文理融合、中西结合、知行合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同时,学科融合对法学专业教师的知识结构与教学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从法学专业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多学科知识的学习者以及带领学生从多学科视角关注法学基础理论、探索法治实践的引导者。
(二)数字化转型:技术到教学理念的转变数字化的教学手段可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与互动式学习需求,可以给予学生更多自由,按照自己的节奏学习,实现学习文化的转变。根据学生的多元需求、学习风格和学习投入偏好的不同采用不同教学方法,技术能实现(赋能)多样学习活动和策略。
但“法学教育数字化”的内涵远广于“教学信息化”。数字化转型不单指信息化的教学手段,而是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与教学评价的整体转型。根据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的不同发展阶段,法学教育的数字化转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数字化转换,是将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的物理信息转换成数字信息,并进行相应的组织。第二阶段是数字化升级,利用技术使法学专业课程教学过程更加简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第三阶段是数字化转型,协调数字技术、人力与文化来实现技术在法学教育中的创新应用,文化的变革与制度的完善。前两个阶段数字化都是作为法学教育的技术辅助手段,第三阶段则实现了理念的转变。 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在于学生数字素养的培育 .数字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法学教育本身的目标。这一转变要求教师在课堂上具有数字技术的运用能力、有跨学科融合的分析研究能力和授课能力。教师从传统教学中的知识传授者和教学资料的提供者,教学活动的主导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激励者、陪伴者和促进者同时也是教学资源的开发者、整合者,学习环境的建设者和维护者。
(三)师生关系重塑:从教到学的转化在传统教学环境中,教学活动是以教师的课堂讲授为核心展开,呈现的是以教师输出知识为主的教学模式,新发展格局背景下,传统师生“单向输出”的闭环关系已不能适应当下教学需求。9数字化为教学的实现提供了跨时空的可能性,也为教师针对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与学习水平设计不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提供了可行性,实现了原来教师与学生“一对多”的“单项输出”教学模式向“一对一”的“双向互动”教学模式的转变,教师的角色从教学的主导者成为了设计者、组织者、支持者与共同学习者。教师在指导、支持、鼓励和促进学生自主学习的过程中,与学生共同成就学习与成长。在教师角色的转变过程中学生角色的转变也同步发生,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有更多的主动性、参与度。师生关系从“单向输出”的闭环关系向“双向互动”的开放关系转变。
二、面向新文科建设的法学教育数字化发展路径
(一)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升级
新时代法学教育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层面实现培养目标的升级,旨在培养德法兼修、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
1.知识目标。价值塑造和能力培养以知识体系的构建为基础,体系化的知识框架需要重点考虑学科融合,使学生对专业的认识更全面,更系统、建立起法学专业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广度融合的知识体系。
2.能力目标。未来法治人才关键能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 )具有法治思维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包括法律运用与创新能力、法律文书写作与论辩能力;( 2 )数字化能力,培养具有数字化能力的学习者已经成功为多国国际战略的关键目标。数字世界对法科学生未来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具有数字化思维、数智化技术运用能力,数字化学习能力与创造力:( 3 )自主学习能力,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培养保持持续学习状态和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的未来法治人才,以应对科技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3 .素质目标。寓价值引导于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之中,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学科与专业领域,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使命担当、“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
(二)培养方案的与时俱进
为满足新文科建设对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的新要求,除了前文提到的部分高校开始探索以特定学科交叉培养为重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计算法学、人工智能法学等),更多高校则是在原有培养方案优化调整:其一,在专业课程建设中增加跨学科视角,更新知识体系。结合具体课程的特点,实现三个层次的融合:拓展课程跨学科知识广度;加深专业知识与技术前沿的结合的深度;推进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融通。 其二、增加通识课程中科学素养课程的设置。以通识必修课提升法科学生的基本科学素养,以通识选修课为特定跨学科方向感兴趣的学生提供丰富的选择。例如,湖南大学法学专业培养方案将《计算与人工智能概论》设定为通识必修课,在通识选修课中开设有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等多个学科的50余门选修课。 其三、增加与学科融合密切相关的专业选修课。围绕技术领域的新发展,在师资团队的研究领域增设领域法选修课。如湖南大学在新版培养方案中增加了《人工智能法学》《网络法学》《能源法学》《气候变化法》等课程。 其四,优化专业能力培养模块课程群建设。以法科学生的关键能力培养为目标设置有针对性的能力提升课程群。如湖南大学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有《法学学术写作》《法学文献研读》等提升写作能力课程群以及《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行政法案例研习》等提升法律运用能力的课程群。
(三)教学环境数字化数字化
教育的实现离不开数字教学环境。随时随地能开展学习的环境可以满足学生即时的学习需求,调动师生学习共同体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便利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多维深层互动,实现高效、个性化学习。数字化的学习环境主要由设施、平台、资源和工具组成。
1.共建基础设施。信息化的基础设施早已成为高校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安全可靠的IT基础设施是数字化学习的基础,也是学校层面为教学活动的数字化实现提供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实施和推进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平台、资源和工具,自主决定数字化教学环境的搭建。
2 .创建课程数字资源。数字资源是教学策略实现的基本要素,包括文本、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数字资源库的建设,可以为教师设计和实施课程教学提供最大的自由度,服务于不同的教学单元,有助于个性化教学的实现、同时还可以互通共享。法学专业课程数字资源的重点在于案例资源库。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是教学的典型案例,也是学生发现问题探索学科研究的重要资源,对裁判文书的梳理与提炼是实践师生共研的重要教学步骤与环节。
3 .共享在线课程。线上课程的优点显而易见,可以极大便利学生随时随地学习知识点。从现有教学实践来看,在线课程主要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Massive Online Open Course,MOOC )即“慕课”以及小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SPOC )。比较常用的在线课程平台包括中国大学慕课、学银在线、智慧树等,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一般采用的教学模式有同步SPOC异步SPOC以及独立SPOC形式: ( 1 )同步SPOC课程完全跟随一门正在开课的MOOC学期,授课教师仅可补充内容,不能修改MOOC课程原有内容;( 2 )异步SPOC课程是将一门已经结课的MOOC课程整个学期内容复制,授课教师可以共享已有MOOC课程的大部分内容,同时还可根据开课需要进行删减或增补: ( 3 )独立SPOC课程则是由教师单独创建一门在线课程的数字资源并根据自己的教学安排发布课程内容,与MOOC课程无关,授课教师有更自由、自主的设计空间。
4 .应用智慧教学空间。智慧教学空间是多媒体和网络教室的高端形态,是线下授课升级的基础条件,通过各类智能装备辅助教学内容的呈现,便利学习资源的获取,助益课堂互动的开展,为师生提供智慧学习的环境,促进个性化学习、开放式学习与泛在学习的展开。
5 .引入智慧教学工具。智慧教学工具能实现线上与线下课程的无缝链接,以学习通和雨课堂为代表的手机端、电脑端教学工具的使用,使教学方法更多样化,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互动问答和完成创造性项目,极大程度地实现师生高效互动,实时交流。
6 .开展虚拟仿真实验。从教育部公布的首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来看,现有法学教育中采用的虚拟仿真实验侧重于模拟庭审、谈判、鉴定、质证、纠纷处理等现场感较强的程序事项,未来面对技术领域的不断更新、可能会有更多旨在帮助学生理解跨学科视角的虚拟课程实验建设。
(四)面向新教学模式的数字化教学设计
在新的教学模式下,教师的教学设计层次、内容和难度都在升级。如何“以学生为中心”实现学生在学习中的三维联动:学生自我学习驱动、学生与教师的互动、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将线上线下教学实现有机融合是教师教学设计的关键。首先,如何衔接好线上线下学习环节。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提供了多种可能性,从已有实践来看,授课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授课班级人数以及学生学习偏好,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的模式:
( 1 )线下基础+线上提升模式。对于大班或中班授课的专业初级基础课程,将核心概念和法律思维引导安排在线下面授课程有助于初学者入门,搭建基础理论框架,将课程内容的前沿拓展与巩固练习安排在线上完成,以小视频和小练习、小讨论为主,作为每次线下课程的复习与延伸,同时也作为下次线下课程的前测与预热,既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也有助于教师掌握学情,调整教学设计。
( 2 )线上基础+线下提升模式。对于小班授课的专业高阶选修课程,线上教学完成基础概念学习和基础应用,线下教学采用翻转课堂加深理解,巩固拓展,更能促进学生学习思维和习惯转变。
( 3 )线上线下基础与提升并重模式。对于融合式教学已经非常熟悉并适应的学生,可以根据需要自由设计线上线下教学环节。特别是对于一些高阶选修课,可以按照主题设计教学内容,根据每届学生的兴趣,实现线上内容自由选择,按需拼盘组合,线下内容适时调整,学生通过分工研讨实现不同主题间的对话、讨论与融合,实现一人一课。
其次,如何增加线上学习的有效度。线上学习最大的障碍在于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的互动难以时时完成,学习容易流于形式,难以进入高效学习状态。增加线上学习的有效度,需要分析学情,从目标,内容、资源、流程模式等多方面设计并时时调整。
( 1 )尊重学生差异,分层设计教学目标,实现同维度目标的梯度,利用线上学习的可选择和便利性,在学习单元上有所区分,以调动全体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不同学情学生共同发展。
( 2 )学习内容设计以“时代性”知识点为重点,将知识模块化,选择生动、贴近生活的案例,做到“一案一单元”“一案一要点”。同时注意合理留白,为线下教学的深化与学生自学留下空间。
( 3 )采用的资源应更多样化,特别是采用“线上基础+线下提升”模式的课程。教学视频需要短小内容新颖、体验感强:除了经典文献提供文字化,其他教学资源,特别是案例资源尽量以视频和图文形式呈现,实现可视化。
( 4 )线上教学流程可增加学生参与度高的闯关“一对一挑战”“大家来找茬”等调动学生积极性的设计环节。
最后,如何重构交互体验最大化的线下教学。线上课程可以给学生更多学习的自由,但线下课堂仍是育人最重要的阵地,在物理空间内,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教学互动与情感交流,是教育最鲜活的呈现。数字课程和线上教学的出现不是为了取代线下教学,而是要克服线下教学的障碍(时空限制),与线下教学合力构建最佳教学场域,实现教学共进。
( 1 )设计好教学内容。处理好教材逻辑与课堂教学逻辑的关系,教材逻辑旨在完整、严谨地呈现学科领域的知识,是以知识体系的框架搭建为目标,反映的是学科知识之间的有机联系,所以,教材逻辑也可以称作是学科逻辑。而课堂教学重在知识学习的逻辑,更应注重知识发现、转化应用的过程。课堂教学不是将固定知识以静态的形式按照逻辑顺序进行学习,而是通过问题的提出,在现实问题的解决中,作为解决问题的有用手段而习得,从而确立起学习主体开展探究性思维活动的教学逻辑。
因此,线下课堂教学内容的选择不能是教材内容的简单重复,而应是以问题为导向的以知识发现与应用的逻辑为主线的教学内容设计。对于大班和中班授课的专业初级基础课程,用贴近生活的系列问题导出核心知识,引导学生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并在解决问题中完成教学任务。对于小班授课的高阶课程,教学内容以专题模块呈现,问题链的设计注重融入学科前沿、跨学科视野,以学生实践、生生合作、师生合作的方式。以拓展学生视野和宽广的跨学科知识,提升学生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 2 )设计好教学方案。线下课堂应最大程度实现面对面的交流,实现教与学的最大化交互体验,如何实现深层互动,需要革新教学模式,设计好教学方案。大班授课要调动每位学生的参与度与参与的有效性,可以采用BOPPPS教学模式,以导入( Bridge-in )学习目标( Objective / Outcome )、前测( Pre-assessment )、参与式学习( Participatory Learning )、后测( Post-assessment )、总结( Summary )六个环节,能较好地均衡教师讲授与学生活动之间的关系。
小班授课则可以根据课程内容需要,采用翻转课堂( FlippedClassroom )或部分翻转课堂模式,提升启发式引导性教学的针对性,改变传统的“教一学”关系,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实现教师与学生更具深度的交流互动与自我反思,集体研讨协作,实现教学的深层次互动,让课堂不仅仅是知识传递的空间,更成为知识创造的场所,法律思维能力养成的平台,成为教师与学生“探究的共同体”。
( 3 )使用好智慧工具。智慧教学工具,特别是手机端的教学工具即使在普通教室也可以实现丰富的教学辅助功能,极大地便利了课程教学中的师生互动与教学评价,这一作用在大班授课的情况下尤为凸显。要做好充分互动需要将课堂的抢答、分组、问卷、测验等各个环节提前设置、特别是后测环节和提升环节,需要预设多种方案,关注数据变化,时时调整备选方案。
(五)教学评价数字化
教学数字化区别于传统课程教学的显著优势之一是能够更好地对个体学习进行评价,识别不同知识水平与具备不同能力的学生,由此实现因材施教。法学教育的成果具有非显性特点,“德法兼修”的评价标准如何体现,很难通过期末考试“一考定分”。网络教学平台和智慧工具的使用,能在教学过程中展示学生所学极大方便了教师实时了解学生的学习进度,跟踪每位学生的线上学习表现、线下课程随堂检测、课程作业等,通过数据分析能及时了解每位学生知识点的掌握情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以及价值自标的达成情况,通过形成评价,时时评估学生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与教学策略,科学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合理评估教学效果。
数字化的教学评价也极大便利了学生对教师教学满意度、获得感的评价,方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反馈,调整教学策略与教学内容,实现教学互动的时时跟进,真正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
结语
新文科建设对法学教育发展提出了数字化转型的新要求教育教学理念的转变体现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教学环境、教学设计与教学评价的整体升级与变革。数字化将更好的支撑法治共同体对法学教育的积极参与。随着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新的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数字化建设也在持续升级,元宇宙正在突破与变革现行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教育数字化对教师的教学设计能力提出了挑战。这种综合设计能力既包括教学学术能力,也包括数字化教学能力,需要法学教育一线教师保持对教学创新的开放态度,积极了解数字教学、实践数字学习,在实践中总结反思,不断探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