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晚7:30,湖南大学法学院216会议室举行了题为“经济法与知识产权若干基础理论问题思考”与“法学学术文章的考察标准研讨”的讲座。讲座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老师主讲。法学院蔡唱教授担任了此次讲座的主持人。
讲座的第一个专题围绕三大主要思考问题展开。首先,徐澜波教授对概念首先进行了解释。对是先有经济法的概念还是先有实在法的问题方面,他指出概念要先于实在法,是国家有了管理、调节社会宏观经济的职能之后才有了经济法。其次,他指出,经济法并不严谨,国家对于经济调节的手段问题并不明确。国家如果要使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协调,那么对其的矫正手段就必须明确。最后,若认为经济法是一个实在法,那么该法能否实现自己的实施与责任,而不再仅仅只是依赖于传统的其他法的实施与责任,这是第三个问题。在第二专题,徐澜波教授依据自身经验,与大家讨论法学学术文章的写作,对考察文章的标准为大家做了详尽的讲解,提出专业学术论文要追求创新、价值。
讲座中,徐澜波教授结合自身经验,运用生动的语言由浅入深为大家层层讲解经济法与知识产权的基础理论,并提出一个个问题引发同学们的思考,通过思考加深理解,给同学们以启迪。深刻实用的讲座使同学们受益匪浅,同学们均表示受益良多,蔡唱教授对此次讲座发表了高度评价。最后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张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