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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学公婷教授来我院讲学

时间:2016-04-08 浏览量:

2016年4月7日晚,应湖南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湖南省廉政研究基地)的邀请,香港城市大学公共与社会行政学系公婷教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为湖大师生做了题为“行政价值观:中国内地与香港公务员之比较”的精彩讲座,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龙太江教授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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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婷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中国内地和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异同,相同之处在于两地公务员制度都是科层制结构的,公务员受到行为准则的约束,固定工资和相对的终身制,以公共利益为服务宗旨;不同之处主要有:内地不搞“政治中立”,坚持党管干部,不搞“两官分途”;香港公务员制度承袭自英国公务员制度,政务官事务官分离,问责局以下的公务员须遵守“政治中立”的原则。

随后公婷教授介绍了她和合作者对内地与香港公务员行政价值观进行的一项比较研究。她的团队通过对香港355名公务员和内地366名政府官员的调查,以法治观念、个人的价值观与组织价值观的一致性、组织内部的冲突、个人工作与职业道德&法规的一致性、改革倾向等为测量指标体系,对内地与香港公务员行政价值观进行了比较,得出香港与内地公务员的行政价值观之间存在异同。在香港,公务员行政能力高,规章制度深入人心并受到尊重,因而进行颠覆性变革的可能性小;公务员尊重所属的局和部门,认为所属的上司是贤德的,个人价值观与组织价值观之间极少存在分歧;公务员严格遵守规程,这些规程或多或少与公众利益是一致的;但是韦伯式的科层制日趋僵化,抵制某种变革可能会导致抵制所有变革。在内地,相比于香港,内地的公务员系统发展不完善,“人治”或“权治”的特征明显,要求新上任的官员具有改革创新能力,这反过来又强化了以上特征;与香港公务员相比,内地公务员对组织归属感较少,更有可能选择辞职,组织内更容易产生冲突,更愿意接受来自组织外的意见,他们并不厌恶变革并可能更愿意投入到重大的改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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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提问互动环节中,老师和同学们就香港廉政的经验、内地如何吸取香港廉政的经验、贪污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腐败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等问题积极发问,公婷教授对问题一一进行了详细回应,她关于廉政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简单设立一个廉政公署就可以等观点让同学们深受启发。(赵呈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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