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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世扬教授开讲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立法观察

时间:2016-09-1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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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法学院迎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商研究》主编温世扬老师为师生带来题为“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立法观察”的学术讲座。法学院肖海军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教师、博士生、硕士生到场聆听。

温教授从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名称由来开讲,现在民法总则草案的第一章题目改为基本原则,恢复到以前的称谓“一般规定”更加合适。其次现今的一般规定内容构造包含三种模式,序编式、总则式、混合式。而衡量能进入一般规定的标准有三个:一是具有民法规范的一般资格;二是得以进入民法总则的民法规范;三是要符合序编的规定。接着温教授分别介绍了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十大内容,并认为从现实需要来看在民法解释模块有必要加入法律解释的内容,而在权利的产生及行使保护模块,并无必要作为单独一章进行编写。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方面,目前学术界态度不一,温教授通过与民法通则的比较,讲解了五点不一样的变化并一一作出评价。关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建议行文表述方面还可以再修改一番,力求更加严谨。而针对其中的公平原则的表述温教授强调还需再斟酌再三,平等原则应是所有原则的基础,平底原则之后应是自愿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关于民法渊源方面,法理能否作为法源取决于立法者,从现实看采取解释的态度是比较妥当的。还有一个问题是法理是否包括国际法,温教授认为一般规定中应新加入国际法法源的相关内容。在对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详细介绍后,温教授讲解了自己对于一般规定立法的十三条建议和探讨。

讲座尾声,肖海军教授对于讲座作出了高度的评价,在场同学们也感受到受益良多。提问环节温教授的解答不仅给以同学们以解惑更是引发了大家对于民法总则一般规定的深度思考。现场学术氛围浓厚,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张铭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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